【招标公告】山东省泰安市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飞跃路、开拓大街、未来大道道路园林绿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泰安市 发布日期:2023-11-25

【招标公告】山东省泰安市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飞跃路、开拓大街、未来大道道路园林绿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泰安市 采购单位 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飞跃路、开拓大街、未来大道道路园林绿化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山东省泰安市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飞跃路、开拓大街、未来大道道路园林绿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省泰安市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飞跃路、开拓大街、未来大道道路园林绿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飞跃路、开拓大街、未来大道道路园林绿化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9日0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7092100021400120230015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飞跃路、开拓大街、未来大道道路园林绿化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控制价:835.659373万元。
工期: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记录名单的;
6、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30日(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报名,(网)线上开评标,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期限内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taggzyjy.com.cn)“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如未按照要求注册、网上投标备案的,其投标无效(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招标文件或备案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市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自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位自行承担。
4、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本次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
1.1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2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1.3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1.4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合同融资政策: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3、监督部门:宁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538-5631357。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联系方式:***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泰安市宁阳县凤凰山大道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安市精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道盛和家园商务楼210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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