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浙江交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枣庄PEC项目洒水车设备租赁项目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枣庄市 发布日期: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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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枣庄市 采购单位 浙江交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枣庄PEC项目洒水车设备租赁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租赁 洒水车设备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1)采购人名称:枣庄高新区奚东智慧出行新能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预算含税总金额:38.4万元:项目实施地点: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大连西路路北;实施时间:2023 年 11 月;联系人:***;联系电话:***
2、采购内容和范围:
(1)采购内容:洒水车设备租赁
(2)本项目的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设 1 个标段(合同包),采购范围如下:
合同包
租赁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估数量
使用地点
租赁时间
备注
SSC
洒水车
12方

3
浙江交工山东枣庄EPC项目
8个月


3、þ交货期: 预计租赁8个月
4、þ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洒水车设备能够正常运转、作业,驾驶员操作熟练,
5、其他: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þ法人 þ非法人组织 þ自然人,þ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þ(1)资质要求:出租单位应具备相应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资质,能够供应至少3台正常运转的12方洒水车。
(工程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相应要求;材料设备类:根据生产商及经销商的不同要求进行设立)
¨(2)业绩要求:
¨(3)项目负责人要求:
þ(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3年07月0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接受 þ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11月26日16 时 00 分至2023年11月28日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 年11月29日12时00分。采购人将于2023年11月30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2日09时00分;(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 (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
□样品等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邮寄送至 (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2月02日09时30分。
6、其他要求: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网站(http://www.cncico.com)、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zjjtgc.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枣庄高新区奚东智慧出行新能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PC)
地 址: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大连西路路北
联 系 人: ***
电 话: ***
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3、监督部门1: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3楼
电 话:0571-87669555
4、监督部门2:浙江交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15楼
电 话:0571-81639950
5、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采购人:枣庄高新区奚东智慧出行新能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单位公章)
日 期:202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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