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村容村貌综合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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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山东 泰安市 | 采购单位 | 新泰市龙廷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泰安市光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村容村貌综合提升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村容村貌综合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SDGP370982000202302000134 进场交易编号:XT-ZC-20231130-01 项目名称:村容村貌综合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元。 最高限价:***.31元。 采购需求:村容村貌综合提升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根据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建筑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4日至2023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供应商须在本磋商公告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账号注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www.taggzyjy.com.cn)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电子磋商文件(必须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务必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并且信息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单位信息保持一致。 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磋商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受理电话:0538-6288136。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售价: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20】46号、鲁财采【2021】7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发布的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4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8-7232332 3.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泰市龙廷镇人民政府 地址: 新泰市龙廷镇人民政府驻地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泰安市光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灵山大街华伟家园A座5楼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附件: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招标文件一册204683177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招标文件二册204683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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