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宁阳县2.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控制(含县级验收及竣工决算报告)中介机构、资金审计单位采购第四标段公开招标公告(三次)
【招标公告】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宁阳县2.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控制(含县级验收及竣工决算报告)中介机构、资金审计单位采购第四标段公开招标公告(三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山东 泰安市 | 采购单位 | 宁阳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上和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的供应商须在本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宁阳县2.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控制(含县级验收及竣工决算报告)中介机构、资金审计单位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会员注册并投标备案,同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921000202302000102
进场交易编号:NY-ZC-20230926-02-01/02/03/04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宁阳县2.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控制(含县级验收及竣工决算报告)中介机构、资金审计单位采购
预算金额:31.958万元。
最高限价:31.958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实际服务期限根据验收情况适当延长。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二、三标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投标人。第四标段:(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投标人;(2)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8日8:30时至2022年10月12日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会员注册并针对本项目进行备案、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aggzyjy.com.cn)进行会员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相关事宜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栏目查看办理指南,联系电话:0538-6288116。综合受理窗口服务电话:0538-6288136。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9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9时(北京时间);
3.地点: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 了解相关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东段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上和分公司
地 址:泰安万达广场7号楼4层
电 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宁阳县2.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控制(含县级验收及竣工决算报告)中介机构、资金审计单位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会员注册并投标备案,同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921000202302000102
进场交易编号:NY-ZC-20230926-02-01/02/03/04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宁阳县2.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控制(含县级验收及竣工决算报告)中介机构、资金审计单位采购
预算金额:31.958万元。
最高限价:31.958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第一标段:宁阳县东疏镇0.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控制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8.58 |
B | 第二标段:宁阳县华丰镇0.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控制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6.68 |
C | 第三标段:宁阳县乡饮乡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控制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2.25 |
D | 第四标段:宁阳县2.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审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4.448 |
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实际服务期限根据验收情况适当延长。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二、三标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投标人。第四标段:(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投标人;(2)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8日8:30时至2022年10月12日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会员注册并针对本项目进行备案、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aggzyjy.com.cn)进行会员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相关事宜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栏目查看办理指南,联系电话:0538-6288116。综合受理窗口服务电话:0538-6288136。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9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9时(北京时间);
3.地点: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 了解相关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东段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上和分公司
地 址:泰安万达广场7号楼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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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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