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三局第六工程公司东营市北二路沿线PPP项目石屑、绿化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东营市 发布日期:202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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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东营市 采购单位 中国电建水电三局第六工程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公司 项目名称 东营市北二路沿线PPP项目石屑、绿化土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询比价公告 一、询比价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六工程公司东营市北二路沿线 PPP 项目(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六工程 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价方式对工程所需石屑、绿化土进行 采购,采购物资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北二路东起东八路,西至西六路,道路全长 28.703Km,我部负责实施普陀 山路至贺兰山路段北二路施工,其中包括东营北互通立交施工。 东营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全长 22.72 公里,总面积为 663 公顷,水面面积 约 381 公顷,我部负责实施普陀山路至贺兰山路段东营河施工。 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东营市北二路沿线 PPP 项目施 工所需石屑、绿化土。预计需求总量详见需求一栏表。 2、采购数量: 2.1 本次招标石屑、绿化土主要规格、数量如下表所示:
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招标数量备注
1石屑0-0.5cm4000
2绿化土14700
注: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招标文件及需求一览 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中标人签订供货 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本次招标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 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 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2.2 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生产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2.3 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 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 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3 年 12 月至工程结束(详细交货规格、数量和具体供货 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依据工地需求分批组织供应) 5、交货地点:项目施工现场(项目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6.1 石屑、绿化土须符合设计规范以及采购文件要求。 6.2 石屑须为原生石,绿化土不得选用盐碱土、受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及其 他有害成分的土壤。 6.3 报价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物资还应该符合买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物资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6.4 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更新,以最新国家标 准或行业标准为准,遇设计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设计标准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壹佰万元及以上。 出具有效期内的的产品检验报告不少于 1 个(附检验报告原件的扫描件)1.2 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市政、铁路、公路、房建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 绩,在近 3 年(2020 年 12 月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 2 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 额均在伍拾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附字迹清晰可见的合同扫描件。 1.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 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 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4 成交人需为一般纳税人,可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 1.5 成交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6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 招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1.8 本次招标成交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四、需求一览表
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
1石屑0-0.5cm4000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满 足设计文件相关参 数 及行业要求。
2绿化土14700《绿化种植士壤》(CJT340-2016)
五、采购方式 询比价方式采用:█一次报价方式/□两次竞价方式 六、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收到询比价函并有意参加本次报价的潜在报价人,请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 17:00 时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询 比价文件。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2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报价人不需要现场递交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电建 集中采购电子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不可编辑的签字盖章电子版)。 3.报价人在平台报价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三 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 商后方能进行竞标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 能申报成功,造成无法报价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逾期未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进行报价或通过其他渠道递交报价 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文件澄清 报价人对询比价文件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 3 日,登录中国 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向采购人提出。 九、开标 开标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采购人登录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查看下载报价人报价及报价文件。 十、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全部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议后推荐成交人,上报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采购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成交人 后,由采购人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十一、合同签订 成交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询比价文件、报价 文件和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 十二、联系方式 项 目 部:第六工程公司东营项目 地 址:东营项目施工现场 联 系 人:张嘉欣 电 话:15254690802 采购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六工程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米秦路 15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 十三、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86267403 十四、声明 投标供应商应本着合法诚信原则参加本次报价,不提供虚假应标材料及相关信 息,如因提供虚假应标材料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等给我公司集采工作带来影响、造 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同时列入供应商黑 名单。 落晨公 之 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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