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怡康苑小区配套幼儿园消防安装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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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山东 威海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怡康苑小区配套幼儿园消防安装改造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怡康苑小区配套幼儿园消防安装改造
公告日期 2024-01-10
截止日期 2024-01-11
联系人 赵阳
联系电话 13562100360
招标要求 工期
1.响应招标人要求。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 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质量
1.工程质量符合 国家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
1.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环境保护法》等省市相关文件要求, 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要求。 (2)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发包人不承 担承包人单位人员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 (3)工程施工中,承包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安全 质量事故的发生,如施工过程中确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书面报告发包方,在排除后方可施 工。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 市、区有关维护稳定社会秩序、 保障社会稳定的规定,积极配合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社会稳定工作,承担防止和解决因承包人工程 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众事件和极端事件的义务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开工前 2 天。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严格遵守《建筑法》、《环境保护法》 、《山东省建筑安 全生产管理规定》、达到威海市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区建筑垃圾渣土管理的通 13 知》(威政发〔2009〕122 号)、《山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要点(试行)》(鲁建城 字〔2013〕70 号)等有关规定,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小组,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直接负责,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 声、振动和照明产生的污染和危害。承包人承诺达到以下要求: (1)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在至少开工前 2 天报监理人审批。 (2)落实各项具体控尘措施,加大治理扬尘投入,落实项目部和项目经理扬尘控制责任,将扬 尘治理纳入对项目部和项目经理的考核,加强企业员工(含农民工)上岗前培训, 建立并施行扬尘 控制工作奖惩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扬尘治理工作,设置专职保洁员负责现场清扫和保洁,与作业班 组签订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在工程现场公布扬尘投诉举报电话,将各项抑尘、降尘措施落实到操 作层,使每个工程参建人员都能掌握扬尘控制知识和技能。 (3)施工现场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深基坑、爆破施工等特殊作业可能造成环境损害的,承 包人应当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通行危险的地段应当悬挂警戒标志,夜 间设置警示灯。在车辆、行人通过的地方施工,应当对沟、坑、井等进行覆盖,并设置施工标志和 防护设施。 (4)开挖前探清各种管线的分布情况,做好标识,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5)施工产生的渣土等废弃物日产日清。 (6)在闹市区施工使用低噪音机械设备,确需夜间施工的,安排低噪音工序。 (7)承包人违反以上要求,应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下达的责令停止施工和限期改正的行 政处罚,接受停工整改期间主管部门安排的专项整治管理教育,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罚款、 记不良行为记录、资质降级、资质吊扣及清出建设市场等行政处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应通过 新闻媒体向全体市民公开致歉。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照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 行 。 6.1.7 安全文明施工创建目标约定: / 。 超出安全文明施工创建目标的奖励: / 。 其他奖惩约定: / 。
资质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管理人员
1.至少留有1名管理人员驻守工地
专业类别要求 其他工程(凭业绩)
其他说明
招标公告明细
履约阶段
该公告只有专业分包商可以报价
公告日期 2024-01-10
截止日期 2024-01-11
联系人 赵阳
联系电话 13562100360
招标要求 工期
1.响应招标人要求。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 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质量
1.工程质量符合 国家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
1.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环境保护法》等省市相关文件要求, 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要求。 (2)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发包人不承 担承包人单位人员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 (3)工程施工中,承包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安全 质量事故的发生,如施工过程中确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书面报告发包方,在排除后方可施 工。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 市、区有关维护稳定社会秩序、 保障社会稳定的规定,积极配合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社会稳定工作,承担防止和解决因承包人工程 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众事件和极端事件的义务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开工前 2 天。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严格遵守《建筑法》、《环境保护法》 、《山东省建筑安 全生产管理规定》、达到威海市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区建筑垃圾渣土管理的通 13 知》(威政发〔2009〕122 号)、《山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要点(试行)》(鲁建城 字〔2013〕70 号)等有关规定,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小组,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直接负责,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 声、振动和照明产生的污染和危害。承包人承诺达到以下要求: (1)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在至少开工前 2 天报监理人审批。 (2)落实各项具体控尘措施,加大治理扬尘投入,落实项目部和项目经理扬尘控制责任,将扬 尘治理纳入对项目部和项目经理的考核,加强企业员工(含农民工)上岗前培训, 建立并施行扬尘 控制工作奖惩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扬尘治理工作,设置专职保洁员负责现场清扫和保洁,与作业班 组签订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在工程现场公布扬尘投诉举报电话,将各项抑尘、降尘措施落实到操 作层,使每个工程参建人员都能掌握扬尘控制知识和技能。 (3)施工现场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深基坑、爆破施工等特殊作业可能造成环境损害的,承 包人应当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通行危险的地段应当悬挂警戒标志,夜 间设置警示灯。在车辆、行人通过的地方施工,应当对沟、坑、井等进行覆盖,并设置施工标志和 防护设施。 (4)开挖前探清各种管线的分布情况,做好标识,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5)施工产生的渣土等废弃物日产日清。 (6)在闹市区施工使用低噪音机械设备,确需夜间施工的,安排低噪音工序。 (7)承包人违反以上要求,应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下达的责令停止施工和限期改正的行 政处罚,接受停工整改期间主管部门安排的专项整治管理教育,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罚款、 记不良行为记录、资质降级、资质吊扣及清出建设市场等行政处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应通过 新闻媒体向全体市民公开致歉。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照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 行 。 6.1.7 安全文明施工创建目标约定: / 。 超出安全文明施工创建目标的奖励: / 。 其他奖惩约定: / 。
资质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管理人员
1.至少留有1名管理人员驻守工地
专业类别要求 其他工程(凭业绩)
其他说明
招标公告明细
# | 主要工作内容 | 单位 | 预估工作量 | 备注 |
---|---|---|---|---|
1 | 消防安装改造工程 | 项 | 253,064.95 | |
2 | 招投标费用 | 项 | 44,570.19 | |
3 | 安全质量管理费 | 项 | 253,064.95 |
履约阶段
# | 履约阶段 |
---|---|
1 | 工程进度款应按已完工工程款(扣除甲供材)的 支付(且不超过同时期建设单位的付款比例) |
2 | 工程完工后付至工程款(扣除甲供材)的 (且不超过同时期建设单位的付款比例) |
3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应付工程 款的 (且不超过同时期建设单位的付款比例) |
4 | 余款留作质量保修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后,在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的情况 下付清(无息) (且不超过同时期建设单位的付款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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