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外包(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山东聊城市 发布日期:202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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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聊城市 采购单位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外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山东冠县保泰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标题名称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外包(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SDGS-FZ-2023-1480-2 有效起始日期 2024-02-02 有效截止日期 2024-02-04
公示开始时间:2024-02-02,公示结束时间:2024-02-04。
一、成交候选人
合同段
成交候选人排序
成交候选人名称
服务期(天)
报价(元)
得分

1
聊城市开发区济聊馆高速公路救援中心
700
***
93.99
2
山东冠县保泰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700
24995
92.64

2
聊城市开发区济聊馆高速公路救援中心
700
36420
93.82
1
山东冠县保泰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700
36960
92.96

1
聊城市开发区济聊馆高速公路救援中心
700
13850
93.99
2
山东冠县保泰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700
14050
92.64

2
聊城市开发区济聊馆高速公路救援中心
700
50790
94
1
山东冠县保泰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700
51495
92.83

二、否决投标情况
合同段
供应商名称
否决依据和原因

冠县冠州道路救援有限公司
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企业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业绩要求

冠县冠州道路救援有限公司
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企业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业绩要求

冠县冠州道路救援有限公司
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企业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业绩要求

冠县冠州道路救援有限公司
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企业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业绩要求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通过专业渠道(异议提交请点击:http://123.232.98.21:8096/bidding/#/bidder/question/SDGS-FZ-2023-1480-2)提出异议。
四、其他
1.经谈判小组讨论一致认定,剩余两家供应商聊城市开发区济聊馆高速公路救援中心、山东冠县保泰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仍具有竞争力,依据谈判采购文件规定,本项目可以继续评审。2.聊城市开发区济聊馆高速公路救援中心的综合得分在所有标段中均排名第一,根据谈判采购文件规定,按照该单位在报价函中承诺的标段优先顺序被推荐为第一、三标段的第1成交候选人,山东冠县保泰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被推荐为第二、四标段的第1成交候选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单    位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华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古楼街道昌润北路23号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2号楼507
联 系 人
高先生
李松洁、刘从从
联系电话
17306353822
0531-66598277-619,15169130375
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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