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秸秆、稻糠等农林剩余物水生态修复高效综合利用项目
【招标公告】秸秆、稻糠等农林剩余物水生态修复高效综合利用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青岛市 | 采购单位 | 胶州市胶莱街道办事处鲍家屯村经济合作社 |
| 招标代理机构 | 青岛世德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秸秆、稻糠等农林剩余物水生态修复高效综合利用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秸秆、稻糠等农林剩余物水生态修复高效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4/02/19 10:31:25 | ||
| 项目名称: | 秸秆、稻糠等农林剩余物水生态修复高效综合利用项目 | ||
| 工程地点: | 胶州市胶莱街道办事处冠创路/街 9 号 | ||
| 资金来源: | 国有(非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自有资金78%+银行贷款22% |
| 招标工程类型: | 其他-其他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 工程类别: | Ⅰ类工程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81290000元 | 工程造价: | ***.89元 |
| 结构形式: | 钢结构 | 工程规模: | 25679.8平方米 |
| 计划文号: | 21113702810401770439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
| 建设单位: | 胶州市胶莱街道办事处鲍家屯村经济合作社 |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 |
| 代建单位: |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 招标单位: | 胶州市胶莱街道办事处鲍家屯村经济合作社 | 招标单位地址: | 胶州市胶莱街道办事处鲍家屯村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世德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18561762678 |
|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 2111-370281-04-01-770439 | 房地产产权人: |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秸秆、稻糠等农林剩余物水生态修复高效综合利用项目(1#车间25679.8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50亩,新征建设用地28亩,规划建筑面积25679平方米,新建厂房25679平方米,购置国产设备8台套;新建年产能20万吨以秸秆、稻糠等农林余作物为原材料的水生态修复炭基系列产品,生产线 2 条,分别是生态强化炭基产品生产线及氮磷去除增效炭基产品材料生产线;生态强化炭基产品是采用秸秆、稻糠经过磨粉,搅拌挤压成柱状。氮磷去除增效炭基产品材料选用秸秆、活性炭磨粉搅拌造粒成圆形,原料全部来自农林余物收购,生产过程中无化学反应。运用生态强化炭基产品材料、氮磷去除增效炭基产品材料系统,建设有益微生物生长环境,加上沿岸生态缓冲带系统组合等高科技方法,实现河湖泊黑臭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平衡。 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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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开标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 5、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包括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等) ,骗取中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骗取中标的, 中标无效, 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 |||||||||||
| 四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 |||||||||||
| 五 、评标办法 | |||||||||||
| 合理低价法 | |||||||||||
| 六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 1.投标人参加投标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上三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21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 八 、投标文件递交 | |||||||||||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 |||||||||||
| 九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开标地点: | 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北京路 58 号) 【第一开标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4-03-11 14:30 | ||||||||
| 十 、其他 |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 2、异议受理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1650894370@qq.com,传真:,地址:胶州市胶莱街道办事处鲍家屯村 | |||||||||||
| 3.投诉举报电话:***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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