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雅鹿山片区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
【招标信用】雅鹿山片区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山东 济南市 | 采购单位 | 山东嬴昊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雅鹿山片区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雅鹿山片区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
发布日期:2024-03-03
发布日期:2024-03-03
合同名称 | 雅鹿山片区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 | 发包人 | 山东嬴昊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承包人 | 中国机械工业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马建国际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合同工期 | 500 |
合同价款 | ***元 | 合同规模 | 76000㎡元/㎡ |
工程项目地点 | 莱芜区张家洼街道,北至嬴牟西大街,南至龙潭西大街,西至汶秀北路,东至北坛北路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4-01-31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同生效时间 | 2024-01-31 |
违约责任 | 1)无视监理工程师事先的书面警告,一贯或公然忽视合同规定的义务; 2)在接到运走、替换不合格材料、设备的通知或指令后 3 天内不执行; 3)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的 7 天内无正当理由未能采取措施加快进行本工程或其关键部分 的施工; 4)无正当理由而未能根据发包人的规定开工,或未按照要求工期完工的; 5)承包人未按施工规范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自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 后,承包人必须立即无条件进行整改,费用自行承担。如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要 求的,承包人应承担人民币 壹万元 /次的违约金。 6)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承包人承担全部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造成一般安 全事故,承包人承担全部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在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总额的三分之 二计取;造成较大安全事故及以上的还必须向发包人承担每人次人民币拾万元的违约金,该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需继续赔偿,并在结算时扣除全部的安全文明施工 费。 7)承包人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文明施工管理、卫生管理、噪声扬尘污染防治等规定, 造成后果的,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一旦被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处罚、负面通报和媒体负面 | 履约担保 | 保险保函 |
解决争议的办法 | 向 工程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起诉 | 支付担保 | 无 |
其他内容 | 无 | 备注 | 空 |
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