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安鸣翠苑13号楼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枣庄市 发布日期: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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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枣庄市 采购单位 枣庄中安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枣庄市市中区建筑设计院 项目名称 中安鸣翠苑13号楼亮化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安鸣翠苑 13 号楼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Z3704001QRJ0000080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枣庄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安鸣翠苑 13 号楼亮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 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枣庄中安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中安鸣翠苑 13 号楼亮化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枣庄市市中区,项目编 号:Z3704001QRJ000008001,计划工期:15 日历天,项目内容主要包括:中安鸣翠苑 13 号 楼亮化工程等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安鸣翠苑 13 号楼亮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安鸣翠苑 13 号楼亮化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 营业执照和履行合同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 工能力;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3 月 18 日至 2024 年 03 月 22 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下午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枣庄市市中 区建筑设计院(枣庄市市中区振兴中路 23 号)持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 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 本人身份证参加报名。不能提供以上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 以拒绝接收其报名。因提交虚假材料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已经办理完“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由招标代理 机构留存。获取文件时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 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3 月 18 日至 2024 年 03 月 22 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下午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加 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szsjy777@126.com 招标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 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招标文件获取缴费凭 证;不能提供以上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接收其报名,因提交虚假材料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已经办理完“三证合一”的投标 单位,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报名时间以邮箱接收信息时间为准,逾 期无效,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 2024 年 03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发送邮件时请注明 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招 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缴纳形式:转账(开户名称:枣庄市市中区建筑设 计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银行账号: 37050164610800000232;联系电话:***)。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登记报名导 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请各投标人于 2024 年 03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枣庄市市中区建筑设计院 402 会议室(枣庄市市中区振兴中路 23 号)。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枣庄市市中区建筑设计院 402 会议室(枣庄市市中区振兴中路 23 号)。 七、其他 本项目业主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报名后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枣庄中安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枣庄中安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枣庄市市中区振兴路 84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枣庄市市中区建筑设计院 地 址: 枣庄市市中区振兴中路 23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szsjy777@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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