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十九局集团烟台工程有限公司自购物资(第一批次)集中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RCC-2024-WZCG-1901-LKSTJS-001)
【招标公告】中铁十九局集团烟台工程有限公司自购物资(第一批次)集中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RCC-2024-WZCG-1901-LKSTJS-00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山东 烟台市 | 采购单位 | 中铁十九局集团烟台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铁十九局集团烟台工程有限公司自购物资(第一批次)集中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 招标条件
1.1 龙口市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SG-1标段建筑工程 已由 龙口市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龙口市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铁十九局集团烟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均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的规定,由 中铁十九局集团烟台工程有限公司 组织其分别对项目所需钢材(物资名称、数量、包件)等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龙口市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SG-1 标段先行启动的子项目 5 号地块安置房建设及配套工程(含周边道路)施工,按照南北界限划分施工区域,具体划分界限以 5 号地块工程施工总平面图确定的施工界限为准,我方负责南部地块(6#、7#、8#、9#、10#楼及配套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龙口市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渤海佳苑一区(龙口市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安置房及公共配套建设一期工程)
工程地点:龙口市龙港街道曲庄村(龙口经济开发区,东起研发二路,西至创业路,起七导路,北至龙海路。)
工程内容:房建
开工日期: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
竣工日期:未定
合同工期: 639天
合同总金额:25367.99万元
2.2 招标内容: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渤海佳苑一区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钢材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不需分别单独提供),要求投标人身份是一般纳税人。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需具备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要具有生产商的授权。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商具有近两年(2022年、2023年)由国家认可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近三年内具有至少两份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生产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3.3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里的供应商。
3.4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或设备,并保持与投标承诺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中铁十九局集团烟台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3月24日至2024年3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4:00时至17:30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以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需要提供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中铁十九局集团烟台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部。
4.2招标文件售价见2.2招标内容,售后不退。
4.3不能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投标报名表(见附表)和购买标书的银行电汇凭证复印件(注明购买包件号)的扫描件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并在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将标书费用打入本次招标人的账户,我们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的电子邮箱(按照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填写的投标报名表中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
4.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4月2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2日10时00分。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中铁十九局集团烟台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2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中铁十九局集团烟台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部。
5.4 下载招标文件时无需使用CA证书。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发布。
7. 投标保证金
7.1本次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本次报价无保证金。
8. 联系方式
联系人:房良
电 话:18663729585
电子邮箱:zt190108@163.com
户 名:中铁十九局集团烟台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振兴路支行
账 号:1606035109200129170
附表
投标报名表
1.1 龙口市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SG-1标段建筑工程 已由 龙口市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龙口市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铁十九局集团烟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均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的规定,由 中铁十九局集团烟台工程有限公司 组织其分别对项目所需钢材(物资名称、数量、包件)等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龙口市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SG-1 标段先行启动的子项目 5 号地块安置房建设及配套工程(含周边道路)施工,按照南北界限划分施工区域,具体划分界限以 5 号地块工程施工总平面图确定的施工界限为准,我方负责南部地块(6#、7#、8#、9#、10#楼及配套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龙口市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渤海佳苑一区(龙口市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安置房及公共配套建设一期工程)
工程地点:龙口市龙港街道曲庄村(龙口经济开发区,东起研发二路,西至创业路,起七导路,北至龙海路。)
工程内容:房建
开工日期: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
竣工日期:未定
合同工期: 639天
合同总金额:25367.99万元
2.2 招标内容:
招标人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包 件 数 量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 售价(元) | 备 注 |
中铁十九局集团烟台工程有限公司 | GC-001 | 钢材 | 见物资 需求一览表 | 吨 | 869.99 | 渤海佳苑一区施工现场 | 500 |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渤海佳苑一区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钢材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不需分别单独提供),要求投标人身份是一般纳税人。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需具备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要具有生产商的授权。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商具有近两年(2022年、2023年)由国家认可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近三年内具有至少两份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生产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3.3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里的供应商。
3.4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或设备,并保持与投标承诺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中铁十九局集团烟台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3月24日至2024年3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4:00时至17:30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以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需要提供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中铁十九局集团烟台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部。
4.2招标文件售价见2.2招标内容,售后不退。
4.3不能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投标报名表(见附表)和购买标书的银行电汇凭证复印件(注明购买包件号)的扫描件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并在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将标书费用打入本次招标人的账户,我们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的电子邮箱(按照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填写的投标报名表中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
4.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4月2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2日10时00分。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中铁十九局集团烟台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2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中铁十九局集团烟台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部。
5.4 下载招标文件时无需使用CA证书。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发布。
7. 投标保证金
7.1本次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本次报价无保证金。
8. 联系方式
联系人:房良
电 话:18663729585
电子邮箱:zt190108@163.com
户 名:中铁十九局集团烟台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振兴路支行
账 号:1606035109200129170
附表
投标报名表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 ||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包件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
联系人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单位地址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购买人签字 |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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