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防汛救灾装备物资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泰安市 发布日期:2024-03-25

【招标公告】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防汛救灾装备物资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泰安市 采购单位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应急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京恒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防汛救灾装备物资购置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防汛救灾装备物资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防汛救灾装备物资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taggzyjy.com.cn)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投标人注册并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4-16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21000202402000012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防汛救灾装备物资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55.0万元        最高限价:55.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防汛救灾应急装备 详见招标文件 55.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大型或以上企业不具有参与资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服务能力;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失信和重大违法记录;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25日9时0分至2024年3月29日17时30分,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taggzyjy.com.cn)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投标人注册并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        3.方式:本项目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领取文件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4月16日9时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递交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2.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书面投诉书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答复。3.监督部门:宁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38-5631357;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投标人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投标人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阳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地    址:宁阳县欣街629号        联系方式:0538-5617079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北京中京恒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省丰台区市丰台区县(区)太平街道西三环南路14号院1号楼号        联系方式:0538-5677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1509479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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