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泰市2023年度城市体检及城市更新规划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新泰市2023年度城市体检及城市更新规划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山东 泰安市 | 采购单位 | 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泰安盛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泰市2023年度城市体检及城市更新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新泰市2023年度城市体检及城市更新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2023年度城市体检及城市更新规划编制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新泰市2023年度城市体检及城市更新规划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TASY2024-008。
交易中心项目编号:XT-GC-20240329-01-01。
2.3项目地点:山东省新泰市。
2.4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新泰市2023年度城市体检及城市更新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提交全部成果;具体时间可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进行调整。
2.6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地方、行业及采购人要求的质量标准。
2.7标段划分:本次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70万元。
2.9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
3.2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并在人员、技术等方面有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现被列为失信主体、行政处罚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领取
4.1领取时间: 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4月8日。
4.2领取地点: 投标人应及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
4.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31-88038619,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6日上午09时00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5.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aggzyjy.com.cn/)并登陆会员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的查询,查询成功后方可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否则将不能上传投标文件。
5.4在保证金查询中确认及时足额缴纳后,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5.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说明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中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制作投标文件。
5.6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新泰市府前街1149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盛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特变世纪广场10号楼4-4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13953838769@163.com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38-7225358
8.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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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2023年度城市体检及城市更新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2023年度城市体检及城市更新规划编制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新泰市2023年度城市体检及城市更新规划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TASY2024-008。
交易中心项目编号:XT-GC-20240329-01-01。
2.3项目地点:山东省新泰市。
2.4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新泰市2023年度城市体检及城市更新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提交全部成果;具体时间可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进行调整。
2.6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地方、行业及采购人要求的质量标准。
2.7标段划分:本次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70万元。
2.9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
3.2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并在人员、技术等方面有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现被列为失信主体、行政处罚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领取
4.1领取时间: 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4月8日。
4.2领取地点: 投标人应及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
4.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31-88038619,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6日上午09时00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5.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aggzyjy.com.cn/)并登陆会员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的查询,查询成功后方可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否则将不能上传投标文件。
5.4在保证金查询中确认及时足额缴纳后,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5.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说明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中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制作投标文件。
5.6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新泰市府前街1149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盛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特变世纪广场10号楼4-4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13953838769@163.com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38-7225358
8.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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