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山亭公安分局青屏派出所信息化建设及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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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山东 枣庄市 | 采购单位 | 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机关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金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山亭公安分局青屏派出所信息化建设及设备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山亭公安分局青屏派出所信息化建设及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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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370406000202402000036 | ||||||||||
项目名称:山亭公安分局青屏派出所信息化建设及设备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87.96万元 | ||||||||||
最高限价:87.96万元 | ||||||||||
采购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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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鲁财采〔2021〕7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鲁财采〔2023〕12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鲁财采〔2023〕4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要求,落实节能环保、绿色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3)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4月24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29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 ||||||||||
3.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 | ||||||||||
4.售价: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 点:网上递交,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
五、开启: | ||||||||||
1.开启时间:2024年5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开启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投标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指南》、《政府采购诚信库注册流程》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报价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8252190;2、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接受异议的部门及联系人: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姜主任,联系电话:***;山东金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 |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机关 | ||||||||||
地 址:枣庄市山亭区府前路3号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 称:山东金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山东省省枣庄市市市中区县(区)龙头路泰和嘉园号西北部沿街门市南数第19间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山亭公安分局青屏派出所信息化建设及设备项目.doc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山亭公安分局青屏派出所信息化建设及设备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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