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彭庄煤矿COD在线监测仪询价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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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山东 菏泽市 | 采购单位 | 山东能源集团鲁西矿业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彭庄煤矿COD在线监测仪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编号
fz-20240419101326
项目名称
彭庄煤矿COD在线监测仪询价项目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公开)
采购单位名称
山东能源集团鲁西矿业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发布时间
2024-04-29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5-10
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fz-20240419101326
项目名称:彭庄煤矿COD在线监测仪询价项目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公开)
报价截止时间:2024-04-28 10:14:00
采购人名称:山东能源集团鲁西矿业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方式:***
标的物信息:
标的物信息表
报价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个人独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与询价需求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2.报价货物的整机及零部件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件且齐全有效;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本项目报价人应为报价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家,安标持有厂家或授权代理厂家,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
6.报价人报价货物性能及技术要求以及安标证等资质证件必须与所列品牌、型号相符,符合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zb.minegoods.com)非招标方式,因网站系统原因,第二轮开始多轮报价必须在报名截止日前进行。自项目发布报价开始起,一轮报价时间为3-5天,3-5天后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报名时间,并没有告知潜在投标人的义务。
9.所报价物资如需与矿方设备主机配套的,务必与在用设备配套。
COD自动在线监测设备购置技术规格书
一、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及交货期:
(1)招标项目:2024年维简计划
(2)设备名称:COD自动在线监测设备
(3)交货期:合同签订50天内开始交付。
二、总则
1.本技术规格书提出了本项目的基本参数和主体结构要求,投标方应根据此要求负责对投标设备进行结构详细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和指导调试等。交货地点为招标方指定地点,技术资料交接地点为现场或招标方指定地点。
2.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规范和条文。投标方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的相关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及相关服务。
3.投标方必须执行本技术规格书所列标准。投标方在设备详细设计、制造、运输和指导安装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标准。本技术规范所引用的标准若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4.合同签订前,招标方保留对本招标项目技术参数进行补充和完善的权力,中标方应予以配合。
5.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含外购件)必须是满足要求的全新产品。
6.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含外购件)应技术先进、价格合理,出厂前应根据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需随产品提供相关检验报告。
7.投标方必须按要求及时提供产品的各种技术文件以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8.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9.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本规格书对性能保证的要求,并提供良好的技术指导服务,包含现场安装、指导调试及后期的售后服务。
10.投标方应保证在设备详细设计、制造、运输、技术服务过程中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环保要求。
三、使用环境条件
1.周围环境温度不高于+40℃,不低于-20℃。
2.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
3.海拔:40—45m。
4. 安装地点:彭庄煤矿。
四、制造标准及安全要求
1.产品必须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2. 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适用的中国最新版国家标准(GB)或在国际范围内被接受的具有不低于下列标准的要求。
3.产品符合但不限于如下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物防治法》
《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GBJ122-88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五、主要技术参数
1.设备名称:COD maxⅢ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监测仪
2.购置数量:1套
3.主要设备技术参数
设备自带自动上传数据功能,且能与菏泽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控中心联网。
六、主要结构形式及技术要求
1. 采购设备应符合设备运行环境条件,同时应符合国家规范和行业技术的标准。
2 .采购设备要有调试、性能验收、检验、试运行、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资料。
3.采购设备在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验收前须进行部件和/或整机总装的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
4.设备安装之前中标方资质及安装审评需报批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郓城县分局环境监测站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安装,试运行期间产生的监测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七、质量保证及承诺
1.整机质保期为安装完成使用12个月或到货后18个月(以先到为准),质保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中标方无偿解决,由于非正常使用因素造成的损坏除外。质保期满后,中标方应提供产品运行出现的故障持续维修服务,对维修所需费用中标方仅收取正常成本费用。
2.承诺
如使用单位没有相应的备用件,中标方必须储备相应的备用件及易损件存放在使用单位或附近的服务基地,保证出现问题后能在24小时内解决。承诺可按照招标方工期要求承揽设备返厂维修业务。
八、报价的内容及要求
1.项目报价为含税价,含运费、安装调试费、水质检测及验收等所有与设备验收相关费用。
2.交货期、质量、服务三方面承诺。
3.提供投标设备设计、生产、检验所采用的标准(代号、名称)目录。
4.提供国内相同或相近的同类型号设备销售业绩(商务合同)证明,近3年内业绩数量不低于5份。
九、技术支持、资料及要求
1.设备安装完成后,设备应能有效监测出水COD水质,试运行期间每天出具具有第三方相关资质部门的水质检测报告与设备监测数据进行对比,如不相符立即调试,调试期满后能同步上传有效监测数据,视为验收合格。
2.设备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到货验收手续。
3.中标方保证一定数量的配件储备,技术服务迅速、及时、彻底,接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位,处理问题不遗留隐患。负责投标方技术人员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4.随主机发货时配带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
5.操作维护说明书2套、PDF格式电子版操作维护说明书(技术参数)。
十、调试及服务
1.中标方要派合格的服务人员驻现场服务,且对派出人员安全负全责。
2.中标方服务人员要求
(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3)了解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丰富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服务;
3.中标方服务人员职责
(1)中标方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安装、调试和调试;
(2)中标方对其调试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2024年04月19日(北京时间)
fz-20240419101326
项目名称
彭庄煤矿COD在线监测仪询价项目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公开)
采购单位名称
山东能源集团鲁西矿业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发布时间
2024-04-29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5-10
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fz-20240419101326
项目名称:彭庄煤矿COD在线监测仪询价项目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公开)
报价截止时间:2024-04-28 10:14:00
采购人名称:山东能源集团鲁西矿业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方式:***
标的物信息:
标的物信息表
报价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个人独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与询价需求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2.报价货物的整机及零部件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件且齐全有效;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本项目报价人应为报价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家,安标持有厂家或授权代理厂家,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
6.报价人报价货物性能及技术要求以及安标证等资质证件必须与所列品牌、型号相符,符合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zb.minegoods.com)非招标方式,因网站系统原因,第二轮开始多轮报价必须在报名截止日前进行。自项目发布报价开始起,一轮报价时间为3-5天,3-5天后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报名时间,并没有告知潜在投标人的义务。
9.所报价物资如需与矿方设备主机配套的,务必与在用设备配套。
COD自动在线监测设备购置技术规格书
一、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及交货期:
(1)招标项目:2024年维简计划
(2)设备名称:COD自动在线监测设备
(3)交货期:合同签订50天内开始交付。
二、总则
1.本技术规格书提出了本项目的基本参数和主体结构要求,投标方应根据此要求负责对投标设备进行结构详细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和指导调试等。交货地点为招标方指定地点,技术资料交接地点为现场或招标方指定地点。
2.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规范和条文。投标方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的相关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及相关服务。
3.投标方必须执行本技术规格书所列标准。投标方在设备详细设计、制造、运输和指导安装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标准。本技术规范所引用的标准若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4.合同签订前,招标方保留对本招标项目技术参数进行补充和完善的权力,中标方应予以配合。
5.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含外购件)必须是满足要求的全新产品。
6.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含外购件)应技术先进、价格合理,出厂前应根据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需随产品提供相关检验报告。
7.投标方必须按要求及时提供产品的各种技术文件以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8.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9.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本规格书对性能保证的要求,并提供良好的技术指导服务,包含现场安装、指导调试及后期的售后服务。
10.投标方应保证在设备详细设计、制造、运输、技术服务过程中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环保要求。
三、使用环境条件
1.周围环境温度不高于+40℃,不低于-20℃。
2.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
3.海拔:40—45m。
4. 安装地点:彭庄煤矿。
四、制造标准及安全要求
1.产品必须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2. 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适用的中国最新版国家标准(GB)或在国际范围内被接受的具有不低于下列标准的要求。
3.产品符合但不限于如下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物防治法》
《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GBJ122-88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五、主要技术参数
1.设备名称:COD maxⅢ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监测仪
2.购置数量:1套
3.主要设备技术参数
一般技术规格 | |
操作界面 | 简体中文,彩色触摸屏 |
外壳防护等级 | IP54(在机箱门关闭的情况下),仅限室内使用 |
仪器尺寸 | (L×W×H)455 mm×365 mm×805 mm(17.9×14.4×31.7) |
仪器装运重量 | 约27 kg(59.5lb),不含试剂 |
电源要求 | 100-240VAC, 50/60Hz |
额定功率 | 120W |
输入/输出 | 1. 2路模拟信号4—20 mA,最大负载500Ω 2. 数字通信:RS485 Mod bus 3. 仪器内置2个多功能输出继电器:额定电压24 VDC,额定电流最大3A |
测量规格 | |
光源 | LED(发光二极管),620 nm |
测量范围 | 10. 0-5, 000 mg/L |
准确度 | 10.0 到 39.9 mg/L: ± 10% 40.0 至 99.9 mg / L:±6% 100.0 至 5000.0 mg / L:±3% |
精密度 | 10.0 到 39.9 mg/L: ≤ 5% 40.0 至 5000.0 mg / L:≤3% |
其他功能 | 1. 内置标样核查功能,并能根据核查结果自动完成校准和复核。可扩展质控模块实现任意指定浓度的标样核查和加标回收功能。 2. 分析废液和清洗废液分离 |
设备自带自动上传数据功能,且能与菏泽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控中心联网。
六、主要结构形式及技术要求
1. 采购设备应符合设备运行环境条件,同时应符合国家规范和行业技术的标准。
2 .采购设备要有调试、性能验收、检验、试运行、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资料。
3.采购设备在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验收前须进行部件和/或整机总装的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
4.设备安装之前中标方资质及安装审评需报批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郓城县分局环境监测站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安装,试运行期间产生的监测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七、质量保证及承诺
1.整机质保期为安装完成使用12个月或到货后18个月(以先到为准),质保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中标方无偿解决,由于非正常使用因素造成的损坏除外。质保期满后,中标方应提供产品运行出现的故障持续维修服务,对维修所需费用中标方仅收取正常成本费用。
2.承诺
如使用单位没有相应的备用件,中标方必须储备相应的备用件及易损件存放在使用单位或附近的服务基地,保证出现问题后能在24小时内解决。承诺可按照招标方工期要求承揽设备返厂维修业务。
八、报价的内容及要求
1.项目报价为含税价,含运费、安装调试费、水质检测及验收等所有与设备验收相关费用。
2.交货期、质量、服务三方面承诺。
3.提供投标设备设计、生产、检验所采用的标准(代号、名称)目录。
4.提供国内相同或相近的同类型号设备销售业绩(商务合同)证明,近3年内业绩数量不低于5份。
九、技术支持、资料及要求
1.设备安装完成后,设备应能有效监测出水COD水质,试运行期间每天出具具有第三方相关资质部门的水质检测报告与设备监测数据进行对比,如不相符立即调试,调试期满后能同步上传有效监测数据,视为验收合格。
2.设备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到货验收手续。
3.中标方保证一定数量的配件储备,技术服务迅速、及时、彻底,接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位,处理问题不遗留隐患。负责投标方技术人员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4.随主机发货时配带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
5.操作维护说明书2套、PDF格式电子版操作维护说明书(技术参数)。
十、调试及服务
1.中标方要派合格的服务人员驻现场服务,且对派出人员安全负全责。
2.中标方服务人员要求
(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3)了解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丰富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服务;
3.中标方服务人员职责
(1)中标方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安装、调试和调试;
(2)中标方对其调试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2024年04月19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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