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青岛炼化公司2024-2026年度物资质检服务框架招标项目青岛炼化公司2024年-2026年度物资质检服务框架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青岛炼化公司2024-2026年度物资质检服务框架招标项目青岛炼化公司2024年-2026年度物资质检服务框架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山东 青岛市 | 采购单位 | 青岛炼化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青岛炼化公司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青岛炼化公司2024-2026年度物资质检服务框架招标项目青岛炼化公司2024年-2026年度物资质检服务框架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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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重招)青岛炼化公司2024-2026年度物资质检服务框架招标采购预案所需青岛炼化公司2024年-2026年度物资质检服务框架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青岛炼化。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40515-9037-4899-B1 2.项目内容:(重招)青岛炼化公司2024-2026年度物资质检服务框架招标采购预案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服务名称、规模: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质检服务 | 1.00 | 项 | 包1-青岛炼化公司质检服务 | |||||
4.服务周期和地点: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千山南路827号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行业内提供不低于3年的质检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资料管理等人员资质证书及用工合同,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五年(含)以上(自2019年1月后)ERP物资管理系统的使用经验(投标人需提供用户出具的签字盖章的使用证明材料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具备1小时内到达消除检验点应急响应能力;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加班;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检验检测人员;按照检验服务框架协议规定的时间出具正式检验报告。以上要求提供书面承诺书。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6.投标人具有的检验资质(投标人的控股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所具有的检验资质也可视为投标人具有的检验资质)应包括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和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同时证书所规定检测范围应满足设备材料常规检验项目的需要。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由服务商(招标服务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5月7日8:00时至2024年5月12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7日09:00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5月17日09:00时前与江燕青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吴东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资质和发票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2)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其它”中的《CA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四个操作手册》。 (3)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其他关于投标文件递交形式的要求以招标文件附件《CA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四个操作手册》为准。 (4)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 (5)购买标书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特殊情况除外,以系统状态为准),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重新招标项目的保证金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流程和金额正常支付。 (6)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计入供应商诚信评价。 (7)费用支付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购买U-KEY、招标文件下载以及系统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8)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的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10)保证金递交说明: (A)为缓解投标人的资金压力,投标保证金可通过够买投标险来降低资金成本。投标保证金保险,是保险公司对投标人投标行为的一种保证担保方式。投标企业可使用投标保证金保险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二者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登录电招平台,选择缴纳投标保证金模块,点击并选择“易保险电子保单”,按照流程操作,收到缴费通知,即通过核保。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同投标文件上传至电招平台即可。 (B)若通过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务必提前邮件和招标联系人沟通确认,并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对保函的要求。保函受益人应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保函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当面递交。 (C) 在商务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系统显示投标保证金实际支付金额;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和保证金保险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以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 (11)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要求,进行明确响应并提供实质性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负责。 (12)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易派客平台应用评价相关模板。 (13)根据《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诚信管理办法》,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 (A)未按规定时间推动阳光供应链承诺书实施招标的。 (B)未按规定时间之前缴纳中标服务费欠款的。 (C)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 (D)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14)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或拨打南京招标中心咨询电话025-86486130"。 22.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江燕青 | ||||||||
电 话: | 025-86486179 | ||||||||
电 子 邮 件: | wzjiangyq@s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吴东 | ||||||||
电 话: | 18766289792 | ||||||||
电 子 邮 件: |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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