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恒丰银行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系统POC测试供应商征集公告
【招标公告】恒丰银行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系统POC测试供应商征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山东 济南市 | 采购单位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恒丰银行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系统POC测试供应商征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恒丰银行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系统POC测试供应商征集公告
一、采 购 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8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济南历城区唐冶西路东八区企业公馆B1号楼
联系方式:***,***;袁经理,15053100509;
二、采购项目名称:恒丰银行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系统POC测试供应商征集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三、项目背景、测试范围及技术要求
1. 背景
根据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关于启动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与试点工作的通知》(银征信中心[2023]126号)(以下简称通知),于2023年11月立项启动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的建设工作,采购人为首批参与共享平台建设的试点银行之一。
本系统是为了实现与人行征信中心新建立的共享平台的系统对接,主要内容包括:
1、采购人作为信息提供机构,可接收信息主体通过共享平台转发的通知,将其在采购人开立的资金账号绑定至其在共享平台开立的资金流信用信息账户项下。
2、采购人作为信息提供机构,可接收信息主体或信息使用机构通过共享平台转发的查询请求,将相应的资金流信用信息返回给共享平台。
3、采购人作为信息流使用机构,可通过共享平台向信息主体发出资金流信用信息查询授权申请,并可对授权协议进行相应的管理(查询、终止、撤销等)。
4、采购人作为信息流使用机构,在信息主体授权后,可通过共享平台向信息提供机构发出查询请求以获取相应的资金流信用信息。查询回来的资金流信用信息可用于采购人的信用证、供应链、企业贷款等业务场景。
2.测试范围
本期测试包括但不仅限于下表所列内容。
3.技术要求
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系统需严格遵守采购人新系统引入原则,从应用架构、技术架构、安全架构、数据架构四个方面对系统进行评估,主要标准如下:
(1)可集成性:各应用组件采用松耦合的设计,实现跨产品复用,降低维护成本。
(2)开放性:提供二次开发能力,能够快速与行内其他系统集成。
(3)高可用:支持多节点、多线程的运行模式,具有限流、熔断等防攻击能力。
(4)开源技术引用:满足采购人开源技术管理办法,提供开源组件的评估内容,明确开源软件漏洞应急处理方案,且开源协议二次开发后的内容无强制对外开源风险。
(5)源码管理:定制化开发源码需严格遵守行内源码管理规范流程,保证源码完整性、安全性。
(6)日志规范:包括业务运行日志、系统运行日志、错误日志等,需保证日志信息的完整性。
(7)批处理:批处理任务采用行内统一的批处理技术组件(鲁班调度),对大的批处理执行尽可能实现分步控制执行,处理失败时,可根据应用需要重新提交,并从断点继续执行,或选择完整回滚。
(8)数据安全:敏感数据需要脱敏后使用;数据报文至少应采取安全通信信道加密的形式。
(9)数据集中管理:数据和信息处理应遵循行内已有要求进行集中管理,不应该单独维护,如确实需要可以在当前应用建立副本,但是必须建立数据同步机制。
(10)数据标准:系统提供外围服务的数据标准(联机报文和批量文件报文)必须符合行内现有数据标准定义,数据标准解释、数据字典以及数据模型等相关要求。
四、议程安排:
1.报名参与时间:自2024年5月8日起至2024年5月13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本次测试的供应商将报名信息word版(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联系人邮箱)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料PDF版发送至cnshzb@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恒丰银行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系统POC测试供应商征集报名-“供应商单位名称”。
3.报名电话:***,15053100509;联 系 人:***,袁经理。
4.测试地点及联系人
测试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8号;
测试联系人:姜经理;联系方式:13053695686。
五、有关说明:
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对现场进行勘察。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磋商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恒丰银行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经理
联系电话:***,15053100509
发 布 人: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5月8日
一、采 购 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8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济南历城区唐冶西路东八区企业公馆B1号楼
联系方式:***,***;袁经理,15053100509;
二、采购项目名称:恒丰银行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系统POC测试供应商征集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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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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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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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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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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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银行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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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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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2.供应商可为所投产品原厂商或代理商。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POC测试。 |
三、项目背景、测试范围及技术要求
1. 背景
根据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关于启动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与试点工作的通知》(银征信中心[2023]126号)(以下简称通知),于2023年11月立项启动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的建设工作,采购人为首批参与共享平台建设的试点银行之一。
本系统是为了实现与人行征信中心新建立的共享平台的系统对接,主要内容包括:
1、采购人作为信息提供机构,可接收信息主体通过共享平台转发的通知,将其在采购人开立的资金账号绑定至其在共享平台开立的资金流信用信息账户项下。
2、采购人作为信息提供机构,可接收信息主体或信息使用机构通过共享平台转发的查询请求,将相应的资金流信用信息返回给共享平台。
3、采购人作为信息流使用机构,可通过共享平台向信息主体发出资金流信用信息查询授权申请,并可对授权协议进行相应的管理(查询、终止、撤销等)。
4、采购人作为信息流使用机构,在信息主体授权后,可通过共享平台向信息提供机构发出查询请求以获取相应的资金流信用信息。查询回来的资金流信用信息可用于采购人的信用证、供应链、企业贷款等业务场景。
2.测试范围
本期测试包括但不仅限于下表所列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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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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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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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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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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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和权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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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和权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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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人员在每次登录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系统以及下载控制及日志记录模块时,需要通过行内账号和密码进行身份认证,认证通过后可以对相关系统进行操作。通过账号和密码验证后,操作人员再次对相关信息执行操作时,无需重复进行二次身份验证。此外,对于操作人员账号和密码认证后,对客户敏感信息访问的动作,需要日志记录。对客户敏感信息访问的日志记录内容需要包括:访问者、被访问客户编号、访问时间、访问类型(查询、下载、修改、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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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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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账号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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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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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配套系统接收共享平台发送的新建绑定资金账号请求,对请求信息进行处理后返回认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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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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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自主撤销委托协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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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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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主体主动在共享平台进行资金账号绑定撤销操作后,共享平台向采购人发出撤销委托协议通知,采购人配套系统变更委托协议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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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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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自动取消委托协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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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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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信息主体绑定的资金账号没有关联任何授权协议的状态持续90天(不含90天)以上时,共享平台会向采购人配套系统发送自动取消委托协议通知,采购人系统根据通知变更委托协议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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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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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协议信息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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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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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向共享平台发起委托协议查询申请,将协议的最新状态更新至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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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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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账号绑定信息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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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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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功能是对采购人的资金账号绑定的情况进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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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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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信用信息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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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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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及产品规范》的要求,周期性自动完成明细类汇总产品和报告类产品的资金流数据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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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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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资金流信用信息产品单笔调用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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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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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系统收到共享平台产品调用请求后,对请求信息进行校验并反馈已收到请求信息给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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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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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资金流信用信息产品单笔调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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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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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待返回结果的调用请求,采购人系统按请求的内容调取对应的资金流信息产品,并将调用结果发送给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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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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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发送信息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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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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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共享平台调用采购人的产品的情况进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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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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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管理功能(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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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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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功能是整个授权管理的功能页面,支持显示当前所有的授权情况,能够发起新的授权,能够针对已有授权,对客户提出的撤销授权完成审核,也能够针对已结束业务完成授权终止,还能够完成针对某一个授权申请实现和人行端的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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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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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通知短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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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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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客户发出授权确认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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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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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共享平台发起授权申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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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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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采购人向共享平台发出对某个客户的资金流信用信息进行查询的授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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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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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共享平台小程序发起授权申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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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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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客户的授权申请发送给共享平台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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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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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人行授权协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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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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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客户在共享平台完成授权后,本功能用于接收共享平台发来的授权协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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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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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人行授权协议失效推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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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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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客户未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授权,本功能用于接收共享平台发来的失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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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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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增加授权请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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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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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客户针对已经完成的授权申请,根据业务需要,在共享平台上追加其他未授权的资金账户后,本功能用于接收共享平台发来的授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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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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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撤销授权请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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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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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客户在共享平台提出针对已经授权的记录进行撤销授权时,本功能用于接收共享平台发来的撤销授权申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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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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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撤销授权审核结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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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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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授权撤销审核后,通过该功能向人行反馈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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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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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终止授权申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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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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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授权撤销审核后,通过该功能向人行反馈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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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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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批量取消绑定关联授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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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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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功能完成批量将采购人所涉及的授权协议状态设置为“已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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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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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授权协议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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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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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业务需要,向人行发起针对某一个授权申请下的授权协议信息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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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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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信用信息查询功能(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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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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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功能是整个产品查询的功能页面,支持显示已经查询的记录,能够发起新的授权,能够针对已有授权,对客户提出的撤销授权完成审核,也能够针对已结束业务完成授权终止,还能够完成针对某一个授权申请实现和人行端的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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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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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共享平台发起查询请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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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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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向共享平台发出对某个客户的资金流信用信息进行查询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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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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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共享平台查询结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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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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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采购人接收共享平台反馈的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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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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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查询信息监控(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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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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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采购人查询共享平台的产品的情况进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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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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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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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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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在收到共享平台发送的资金流信用信息产品后,依据单数据项校验规则、产品的非单数据项校验规则、反映产品数据应用价值的校验规则对产品进行校验并将结果以报文形式反馈给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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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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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质量校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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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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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功能是整个数据质量管理的功能页面,显示对已查得报告的数据质量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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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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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工单管理功能(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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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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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功能是整个留言工单管理的功能页面,显示收到的留言工单记录,并能够对留言工单进行处理,处理完成后反馈到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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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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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留言工单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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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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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接收共享平台发过来的留言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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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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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留言工单处理结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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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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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向共享平台反馈留言工单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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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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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人行工单审核结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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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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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接收共享平台反馈的留言工单的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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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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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探活功能(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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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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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功能是平台探活的功能页面,显示人行探活记录及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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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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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平台探活请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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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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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功能是用于接收并反馈平台探活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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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技术要求
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系统需严格遵守采购人新系统引入原则,从应用架构、技术架构、安全架构、数据架构四个方面对系统进行评估,主要标准如下:
(1)可集成性:各应用组件采用松耦合的设计,实现跨产品复用,降低维护成本。
(2)开放性:提供二次开发能力,能够快速与行内其他系统集成。
(3)高可用:支持多节点、多线程的运行模式,具有限流、熔断等防攻击能力。
(4)开源技术引用:满足采购人开源技术管理办法,提供开源组件的评估内容,明确开源软件漏洞应急处理方案,且开源协议二次开发后的内容无强制对外开源风险。
(5)源码管理:定制化开发源码需严格遵守行内源码管理规范流程,保证源码完整性、安全性。
(6)日志规范:包括业务运行日志、系统运行日志、错误日志等,需保证日志信息的完整性。
(7)批处理:批处理任务采用行内统一的批处理技术组件(鲁班调度),对大的批处理执行尽可能实现分步控制执行,处理失败时,可根据应用需要重新提交,并从断点继续执行,或选择完整回滚。
(8)数据安全:敏感数据需要脱敏后使用;数据报文至少应采取安全通信信道加密的形式。
(9)数据集中管理:数据和信息处理应遵循行内已有要求进行集中管理,不应该单独维护,如确实需要可以在当前应用建立副本,但是必须建立数据同步机制。
(10)数据标准:系统提供外围服务的数据标准(联机报文和批量文件报文)必须符合行内现有数据标准定义,数据标准解释、数据字典以及数据模型等相关要求。
四、议程安排:
1.报名参与时间:自2024年5月8日起至2024年5月13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本次测试的供应商将报名信息word版(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联系人邮箱)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料PDF版发送至cnshzb@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恒丰银行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系统POC测试供应商征集报名-“供应商单位名称”。
3.报名电话:***,15053100509;联 系 人:***,袁经理。
4.测试地点及联系人
测试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8号;
测试联系人:姜经理;联系方式:13053695686。
五、有关说明:
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对现场进行勘察。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磋商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恒丰银行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经理
联系电话:***,15053100509
发 布 人: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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