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泰安高新区园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线和部分路段雨污水改造工程)监理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泰安高新区园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线和部分路段雨污水改造工程)监理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山东 泰安市 | 采购单位 | 泰安高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国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泰安高新区园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线和部分路段雨污水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05-20 19:58:26
存证哈希值:
4926252719345435586024272244712485310989557048254750979639250824440799369868
区块高度:
18607354
泰安高新区园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线和部分路段雨污水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高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园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线和部分路段雨污水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交易中心编号:GX-GC-20240430-01-01;
2.3建设地点:位于泰安高新区;
2.4建设规模:该项目计划建设日提升能力1万吨污水提升泵站一座,配套压力管线5公里,改造雨水管线3公里,污水管线2公里;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单位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经招标人确认,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交给有审核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审核。各单项工程的施工工期不得超过9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范围:包含项目设计(各类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办理相关工程图纸审查手续等),工程施工,现状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交(竣)工验收(包含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保修、风险及配合手续办理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
2.9招标控制价:11132.4万元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机构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采购及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应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20〕1 号文件),满足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公告时间:自2024年5月6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报名操作说明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平台”→平台帮助→泰安联合体报名操作说明。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综合受理服务电话:0538-628813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高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开发区北集坡长城路616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国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78号时代明珠商务大厦9楼A6室
联系人:***
电 话:***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监督部门:泰安高新区管委建设管理部 联系方式:0538-8938987
存证时间:
2024-05-20 19:58:26
存证哈希值:
4926252719345435586024272244712485310989557048254750979639250824440799369868
区块高度:
18607354
泰安高新区园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线和部分路段雨污水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高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园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线和部分路段雨污水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交易中心编号:GX-GC-20240430-01-01;
2.3建设地点:位于泰安高新区;
2.4建设规模:该项目计划建设日提升能力1万吨污水提升泵站一座,配套压力管线5公里,改造雨水管线3公里,污水管线2公里;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单位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经招标人确认,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交给有审核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审核。各单项工程的施工工期不得超过9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范围:包含项目设计(各类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办理相关工程图纸审查手续等),工程施工,现状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交(竣)工验收(包含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保修、风险及配合手续办理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
2.9招标控制价:11132.4万元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机构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采购及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应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20〕1 号文件),满足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公告时间:自2024年5月6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报名操作说明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平台”→平台帮助→泰安联合体报名操作说明。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综合受理服务电话:0538-628813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高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开发区北集坡长城路616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国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78号时代明珠商务大厦9楼A6室
联系人:***
电 话:***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监督部门:泰安高新区管委建设管理部 联系方式:0538-8938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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