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SAN光纤交换机及NetApp存储扩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济南市 发布日期:2024-06-01

【招标公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SAN光纤交换机及NetApp存储扩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济南市 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SAN光纤交换机及NetApp存储扩容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委托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SAN光纤交换机及NetApp存储扩容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YHA2024-0951)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提供4台SAN光纤交换机及NetApp存储扩容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标段

  标段内容

  1

  SAN光纤交换机设备

  2

  NetApp存储扩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具有实施本项目招标内容的能力。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2.1.6.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仅允许作为投标设备制造商的唯一代理投标(须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唯一授权函),且该设备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同一代理商(含与此代理商有资产关系的母子公司、关联公司)仅能作为唯一投标设备制造商的代理人参与本次投标。
  (3)同一投标设备制造商(含与此设备制造商有资产关系的母子公司、关联公司)不能同时作为其他设备制造商的代理人。
  2.1.7.投标人应具备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省级及以上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省级及以上所投标产品的项目案例。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2.8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9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系统内所有单位)员工经办企业名单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5日,北京时间9:30 至17:00 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标段)整,售后不退。
  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前往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茂岭2号路华置万象天地A5地块6号楼27层招标五部或发送邮件至hyhatt@126.com,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3]产品授权书(代理商需提供);
  [4]类似业绩;
  [5]招标文件款汇款证明;
  [6]税务信息表(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购买文件单位全称

  2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3

  纳税人识别号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4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5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6

  联系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姓名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手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邮箱

  7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投标人承担。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招标代理负责人联系。
  如因招标失败重新招标时,对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重复收取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6.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茂岭2号路华置万象天地A5地块6号楼27层;
  邮编:250000;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hyhatt@126.com;
  开户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账号:937008010169826673
  行号:403451000000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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