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临临九标砂石料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临临九标砂石料采购项目项目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山东 临沂市 | 采购单位 |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临临九标砂石料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临临九标砂石料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临临九标砂石料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SDGS-LY-2024-2342
1.3项目概况: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临临九标项目施工需要,决定采购一批砂石料用于项目施工生产,涉及章节为200、300、400、700章,其中。本项目概算金额为1478万元人民币,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征集方式采用公开征集。相关要求详见附表。
1.4 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负责将货物运输到指定位置,并负责后续相关工作。本次采购要求材料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公告及技术要求,供应商提供材料、运输、质保及售后服务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供货。
1.5本次采购共划分3个包件,供应商可同时参与3个包件响应,且允许成交3个包件,每包件确定成交供应商不超过2家。合同签订数量原则上按照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进行平均分配,但采购人有权根据各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情况,以有利于采购人节约成本的原则,对各供应商合同签订数量进行调整,具体成交家数根据通过资格审查后的合格供应商数量随机递减。同时,在合同签订后,将根据实际供应情况,对供货不及时、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供货数量进行切割,增加供货及时、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供货数量。若成交供应商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可按照推荐成交候选人顺序将备选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供应商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商或经销商,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财务要求:
报价单位须提供近两年内的纳税记录。
2.3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累计具备所报价同类(或同型号)产品300万元及以上的销售业绩(包件1为河砂业绩,包件2、3为碎石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2.4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行为;
(4)供应商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的情形;
(5)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响应、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响应情形的情况(提供信誉承诺函,后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相关查询截图)。
2.5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供应商需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承诺函。
(4)成交供应商所供应河砂、碎石必须有合法来源,严禁为采购人提供盗采等不合法来源的河砂、碎石,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时须提供生产商的资源税完税证明。
(5)报价单位在以往东方路桥合作中出现严重违约情况或恶意投诉、起诉等情况的或因其他原因被列为不合格供应商或黑名单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作废标处理。
3. 谈判文件的获取
3.1凡具备上述资格且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6日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资料,提交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3.2同时每日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文件购买凭证发送至指定邮箱(dflqjlb@126.com)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邮件主题为响应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及包件+资料。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
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账 号:1586100104008383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营业部
3.3递交资料时须准确填写参与本次报价的联系人,在文件发售、澄清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至此联系人。
3.4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包件,售后不退,只提供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
3.5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家数不足三家时,重新采购。
4. 响应文件的提交
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2024年6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供应商将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完好送达至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东高速交建集团东方路桥龙山基地1楼会议室;电子版响应文件以PDF格式存到优盘同纸质文件一起送达。逾时送达视为自动放弃,采购人不再接受响应文件。
4.2谈判时间:2024年6月8日09时30分
4.3谈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东高速交建集团东方路桥龙山基地1楼会议室。
4.4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未出席谈判会议的报价人,视为认可谈判结果。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dhsg.com)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4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dflqjib@126.com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临临九标砂石料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SDGS-LY-2024-2342
1.3项目概况: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临临九标项目施工需要,决定采购一批砂石料用于项目施工生产,涉及章节为200、300、400、700章,其中。本项目概算金额为1478万元人民币,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征集方式采用公开征集。相关要求详见附表。
1.4 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负责将货物运输到指定位置,并负责后续相关工作。本次采购要求材料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公告及技术要求,供应商提供材料、运输、质保及售后服务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供货。
1.5本次采购共划分3个包件,供应商可同时参与3个包件响应,且允许成交3个包件,每包件确定成交供应商不超过2家。合同签订数量原则上按照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进行平均分配,但采购人有权根据各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情况,以有利于采购人节约成本的原则,对各供应商合同签订数量进行调整,具体成交家数根据通过资格审查后的合格供应商数量随机递减。同时,在合同签订后,将根据实际供应情况,对供货不及时、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供货数量进行切割,增加供货及时、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供货数量。若成交供应商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可按照推荐成交候选人顺序将备选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包件 | 材料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水洗河砂 | 中砂 | 吨 | 30000 | 临沂市沂南县张庄镇谭家峪子村 | 根据采购计 划分批交货 |
2 | 混凝土石灰岩碎石 | 5-10mm | 吨 | 12000 | ||
10-20mm | 吨 | 39800 | ||||
20-30mm | 吨 | 3300 | ||||
3 | 沥青石灰岩碎石 | 0-5mm | 吨 | 4700 | ||
5-10mm | 吨 | 20900 | ||||
10-20mm | 吨 | 17700 | ||||
20-30mm | 吨 | 3400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供应商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商或经销商,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财务要求:
报价单位须提供近两年内的纳税记录。
2.3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累计具备所报价同类(或同型号)产品300万元及以上的销售业绩(包件1为河砂业绩,包件2、3为碎石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2.4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行为;
(4)供应商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的情形;
(5)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响应、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响应情形的情况(提供信誉承诺函,后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相关查询截图)。
2.5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供应商需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承诺函。
(4)成交供应商所供应河砂、碎石必须有合法来源,严禁为采购人提供盗采等不合法来源的河砂、碎石,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时须提供生产商的资源税完税证明。
(5)报价单位在以往东方路桥合作中出现严重违约情况或恶意投诉、起诉等情况的或因其他原因被列为不合格供应商或黑名单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作废标处理。
3. 谈判文件的获取
3.1凡具备上述资格且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6日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资料,提交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3.2同时每日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文件购买凭证发送至指定邮箱(dflqjlb@126.com)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邮件主题为响应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及包件+资料。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
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账 号:1586100104008383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营业部
3.3递交资料时须准确填写参与本次报价的联系人,在文件发售、澄清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至此联系人。
3.4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包件,售后不退,只提供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
3.5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家数不足三家时,重新采购。
4. 响应文件的提交
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2024年6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供应商将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完好送达至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东高速交建集团东方路桥龙山基地1楼会议室;电子版响应文件以PDF格式存到优盘同纸质文件一起送达。逾时送达视为自动放弃,采购人不再接受响应文件。
4.2谈判时间:2024年6月8日09时30分
4.3谈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东高速交建集团东方路桥龙山基地1楼会议室。
4.4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未出席谈判会议的报价人,视为认可谈判结果。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dhsg.com)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4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dflqji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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