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数据专线租用项目(第二次)(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数据专线租用项目(第二次)(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山东 枣庄市 | 采购单位 |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数据专线租用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滕州市
一、招标条件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数据专线租用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数据专线租用项目(第二次)。
4.项目编号:
(1)招标人编号:TYGZ2024015;(2)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676-076024Z07067。
5.实施时间(合同履行期间):2025年4月1日-2028年3月31日。
6.实施地点:山东省滕州市鲁班大道3001号滕州卷烟厂。
7.项目主要内容:租用滕州市滕州卷烟厂信息中心机房-济南市山东中烟泰山大厦机房200M数据专线1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8.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43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有效,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其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参与投标,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以及其所属法人开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其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参与投标,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其所属的法人单位承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近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期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5.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8.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投标的,应提供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或以上连续缴纳社保记录证明(投标人成立不足6个月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9.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出具书面承诺书。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1年6月1日起至今”的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报名)时间及途径: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1日,登录“齐鲁采购与招标网”网站-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入驻平台),以下简称“山东中烟电子招投标平台”。
2.招标文件获取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山东中烟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在“齐鲁采购与招标网”投标不需要重复办理CA)。通过互联网登录“山东中烟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实施管理-我要参与。明确所投标段,在线缴费及下载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日09:00,地点(途径):“山东中烟电子招投标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2.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山东中烟电子招投标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投标书接收回执单,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书接收回执单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3.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4.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山东中烟电子招投标平台”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七、补充信息
1.本次投标需办理齐鲁采购与招标网专用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
2.操作指南详见齐鲁采购与招标网首页右侧“客服中心-操作手册”,咨询电话详见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
地址:山东省滕州市鲁班大道3001号
招标联系人:***
业务联系人:李先生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415室
联系人:***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
招标代理: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3日
一、招标条件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数据专线租用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数据专线租用项目(第二次)。
4.项目编号:
(1)招标人编号:TYGZ2024015;(2)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676-076024Z07067。
5.实施时间(合同履行期间):2025年4月1日-2028年3月31日。
6.实施地点:山东省滕州市鲁班大道3001号滕州卷烟厂。
7.项目主要内容:租用滕州市滕州卷烟厂信息中心机房-济南市山东中烟泰山大厦机房200M数据专线1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8.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43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有效,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其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参与投标,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以及其所属法人开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其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参与投标,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其所属的法人单位承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近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期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5.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8.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投标的,应提供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或以上连续缴纳社保记录证明(投标人成立不足6个月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9.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出具书面承诺书。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1年6月1日起至今”的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报名)时间及途径: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1日,登录“齐鲁采购与招标网”网站-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入驻平台),以下简称“山东中烟电子招投标平台”。
2.招标文件获取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山东中烟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在“齐鲁采购与招标网”投标不需要重复办理CA)。通过互联网登录“山东中烟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实施管理-我要参与。明确所投标段,在线缴费及下载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日09:00,地点(途径):“山东中烟电子招投标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2.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山东中烟电子招投标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投标书接收回执单,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书接收回执单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3.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4.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山东中烟电子招投标平台”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七、补充信息
1.本次投标需办理齐鲁采购与招标网专用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
2.操作指南详见齐鲁采购与招标网首页右侧“客服中心-操作手册”,咨询电话详见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
地址:山东省滕州市鲁班大道3001号
招标联系人:***
业务联系人:李先生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415室
联系人:***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
招标代理: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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