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脱硫石膏外卖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脱硫石膏外卖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山东 潍坊市 | 采购单位 | 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脱硫石膏外卖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拟对部分废旧物料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公司前来报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
2、概况:物料含量以现场实物为准,每日产生的物料必须及时清走,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运输车辆必须为国六以上排放标准(含新能源)的运输车辆;本次招标执行期限为1个月。
二、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证明,环评材料等。
2、报名单位近三年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违约或欺诈、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3、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另需提供电子版一份,电子版可以提前发给联系人)。
4、报名单位应对所申报的资质文件真实性负责。
5、凡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请与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环保能源中心/供应一科联系,按要求提供资质,审核通过后具备参标资格。
6、参与投标的承包人需至我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若未中标保证金7日内予以返还,若中标而中途退标者,保证金不予返还,中标者签订合同后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招标人提交标书时视为已经完全了解本次招标的内容,不得以未到现场查看、未沟通等问题因素弃标、悔标,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连续两次(含)以上因上述同种理由弃标、悔标者,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在投标过程中及投标结束后,因投标方违约对招标方扣除投标保证金有异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招标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三、投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
1、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
2、接到招标邀请的单位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缴纳相应投标保证金。
3、如果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串标、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等,招标方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方信息:
1、单位名称: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山东省寿光市侯镇政府驻地
3、供应一科联系人:姜春伟,联系电话:15863636117.
五、投标日期: 2024年6月20 日
六、举报投诉方式
如未能联系到业务人员或者对招标有异议的可联系集团书记秘书:联系人:刘秘书,电话:18353615279,或直接扫描二维码关注“鲁丽工作检查”进行举报。
七、在招标过程中发生的全部纠纷包括中标后及合同签订生效前的纠纷,均由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投标方投标视为接收该管辖的约定。
八、其他: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所有。
一、招标项目名称、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
物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脱硫石膏 | 预计产生2500吨/月 | 以实际产生量为准 |
2、概况:物料含量以现场实物为准,每日产生的物料必须及时清走,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运输车辆必须为国六以上排放标准(含新能源)的运输车辆;本次招标执行期限为1个月。
二、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证明,环评材料等。
2、报名单位近三年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违约或欺诈、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3、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另需提供电子版一份,电子版可以提前发给联系人)。
4、报名单位应对所申报的资质文件真实性负责。
5、凡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请与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环保能源中心/供应一科联系,按要求提供资质,审核通过后具备参标资格。
6、参与投标的承包人需至我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若未中标保证金7日内予以返还,若中标而中途退标者,保证金不予返还,中标者签订合同后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招标人提交标书时视为已经完全了解本次招标的内容,不得以未到现场查看、未沟通等问题因素弃标、悔标,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连续两次(含)以上因上述同种理由弃标、悔标者,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在投标过程中及投标结束后,因投标方违约对招标方扣除投标保证金有异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招标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三、投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
1、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
2、接到招标邀请的单位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缴纳相应投标保证金。
3、如果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串标、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等,招标方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方信息:
1、单位名称: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山东省寿光市侯镇政府驻地
3、供应一科联系人:姜春伟,联系电话:15863636117.
五、投标日期: 2024年6月20 日
六、举报投诉方式
如未能联系到业务人员或者对招标有异议的可联系集团书记秘书:联系人:刘秘书,电话:18353615279,或直接扫描二维码关注“鲁丽工作检查”进行举报。
七、在招标过程中发生的全部纠纷包括中标后及合同签订生效前的纠纷,均由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投标方投标视为接收该管辖的约定。
八、其他: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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