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便携彩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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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山东 青岛市 | 采购单位 | 泰安市中心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便携彩超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便携彩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便携彩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便携彩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SDY-34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SJ-SHZC-240618-03 项目名称: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便携彩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00万元 采购需求: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便携彩超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通知及其他相关法规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 4.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其制造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证、注册证等齐全有效证件,其代理商除上述条件外应具备《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须提供所投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等齐全有效证件。 投标产品非医疗器械的,其制造商、代理商应具备国家、行业规范资质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应齐全有效证件。 5.供应商须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出现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20日08时30分至2024年6月26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方式: 自行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本项目实行网上领取磋商文件、网上开评标,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答疑/澄清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6288136;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4年7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 号文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方式:***。 2.2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审计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38-699183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 地 址: 泰安市龙潭路24号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泰安市泰山区谢过城街123号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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