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交三航江苏分公司山东招远项目拖轮租赁
【招标公告】中交三航江苏分公司山东招远项目拖轮租赁: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山东 烟台市 | 采购单位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交三航江苏分公司山东招远项目拖轮租赁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拖船租赁询价函
我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拖船1艘,现询价租赁(招标编号:装05-202407-山东招远项目拖轮租赁),贵单位如有意向,请按下列要求投标: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或中交的装备供应方,具备船舶机械设备租赁业绩,有销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标的:拖船1艘。
3、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质保书随货交需方收货联系人。
4、供应数量规格:详见附件
5、租赁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
6、交货地点:山东烟台招远春雨滨海度假村海域。
7、验收方式:双方以试运行方式验收
8、租赁方式和费用负担:按航次,需方支付租金。
9、结算单价确认: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价格维持合同单价不变。
10、付款方式:
(1)按航次计量,收到业主计量款后2个月内100%支付。
(2)付款前,供方需提前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财务收据给需方,需方在收到发票后两个月内支付相应款项。
11、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1、供方保证:按需方要求按时交货。如因供方原因而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支付2000 元作为违约金。
自交货日起算,一旦供方逾期达到3 天,则需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5 %作为违约金。
2、供方保证:所提供的交通船达到需方的要求。如未达到要求,则需方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须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5 %作为违约金。
3、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有义务补足差额。各类扣款的扣除方式为:在付款时,从租赁款中直接扣除。
12、投标报价单的递交:投标人请于2024年07月25日9时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系统上报价。
13、开、评标:招标人于2024年07月25日9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系统上开标,由招标授权的询价小组或本级单位采购领导小组,综合对投标人报价、信誉、实力等因素进行评议并确定中标单位,招标人有选择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的权力特别是不合理价格,并对此不作任何说明或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14、合同签订: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后在7日内前来招标人所在地签订租赁合同
招 标 人: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连云区海州湾街道广州路10号一带一路大数据园B2栋
邮 编: 222042
联 系 人: 滕经理 沈铁森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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