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油工程青岛公司码头前沿港池、航道清淤工作年度协议
【招标公告】海油工程青岛公司码头前沿港池、航道清淤工作年度协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山东 青岛市 | 采购单位 | 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海油工程青岛公司码头前沿港池、航道清淤工作年度协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海油工程青岛公司码头前沿港池、航道清淤工作年度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青岛公司码头前沿港池、航道清淤工作年度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青岛公司码头前沿港池、航道清淤工作年度协议
项目概况
根据青岛公司项目需要,完成青岛公司码头前沿港池、航道清淤工作。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工程青岛公司码头前沿港池、航道清淤工作年度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6738/01
发标日期
2024年08月08日
主要技术规格
根据青岛公司项目需要,完成青岛公司码头前沿港池、航道清淤工作。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36个月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根据青岛公司项目需要,完成青岛公司码头前沿港池、航道清淤工作。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要进行信息公开)(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jzsc.mohurd.gov.cn/)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标时需要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可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https://zlaq.mohurd.gov.cn/)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至 2024年08月13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2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22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2)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5.6定标策略: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4家,评标价格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 选人,拟与之签订主协议。评标价格次低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拟与之签订辅协议。 (1)主协议执行比例不低于 60%;(2)辅协议执行比例不高于 40%。 如经评审合格 的有效投标人小于等于3家,将同第一中标候选人签署一份协议。当招标人认定投标竞争性不充分时,可否决全部投标;当发生不可抗力或招标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取消原因时,招标人可终止招标。
联系方式
相关附件下载
海油工程青岛公司码头前沿港池、航道清淤工作年度协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购买标书 提示:如已注册,请直接点击“购买标书”,如未注册,请先点击并完成供应商 注册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青岛公司码头前沿港池、航道清淤工作年度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青岛公司码头前沿港池、航道清淤工作年度协议
项目概况
根据青岛公司项目需要,完成青岛公司码头前沿港池、航道清淤工作。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工程青岛公司码头前沿港池、航道清淤工作年度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6738/01
发标日期
2024年08月08日
主要技术规格
根据青岛公司项目需要,完成青岛公司码头前沿港池、航道清淤工作。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36个月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根据青岛公司项目需要,完成青岛公司码头前沿港池、航道清淤工作。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要进行信息公开)(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jzsc.mohurd.gov.cn/)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标时需要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可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https://zlaq.mohurd.gov.cn/)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至 2024年08月13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2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22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2)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5.6定标策略: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4家,评标价格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 选人,拟与之签订主协议。评标价格次低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拟与之签订辅协议。 (1)主协议执行比例不低于 60%;(2)辅协议执行比例不高于 40%。 如经评审合格 的有效投标人小于等于3家,将同第一中标候选人签署一份协议。当招标人认定投标竞争性不充分时,可否决全部投标;当发生不可抗力或招标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取消原因时,招标人可终止招标。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 |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连江路492号 |
联 系 人:*** |
电子邮箱:chengxch2@cnooc.com.cn |
邮 编:266520 |
联系电话:*** |
异议受理人:***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zhaozhy8@cooec.com.cn |
投诉受理人:赵志勇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
联 系 人:*** |
电子邮箱:liyuan29@cnooc.com.cn |
邮 编:300457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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