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青岛机场新建光伏项目招商公告
【招标公告】青岛机场新建光伏项目招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山东 青岛市 | 采购单位 |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青岛青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青岛机场新建光伏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青岛机场新建光伏项目招商公告
青岛机场新建光伏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商。
一、项目概况及招商范围
1.项目编号:Q2407DF1380
2.经营地点:青岛机场
3.项目内容:本项目的公开招商范围包括货运区货库屋顶、停车场、蓄水池、土面区,可安装铺设光伏组件总面积约为69.53万㎡,预计分两批次建设,采用能源合作的招商模式,以机场回购电力单价按2023年国网供电公司基准电价90%(即0.67元)为底价,采用综合评审法评定招商,共计1个标段。各标段招商保证金为100000元。各标段信息如下表所示:
备注:
1. 因疫情管控形势明显好转,本项目成交单位不再与2022年12月31日前入驻胶东机场航站区单位在2024年度享受同等经营管理费调整政策。
2.本项目所列区域均为开放空间,最终经营位置须在招商人划定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企业实力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公司注册资金在10亿元(含)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1.3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申请人无欠付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款项。
2.经验业绩
公司国内控股持有新能源电力装机规模不低于1000万千瓦。
3.其他要求
3.1提供拟开发项目具有初步设计深度的项目实施方案,提供拟开发项目电磁、炫光影响的前期评估分析。
3.2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申请人,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只接受一家公司申请。关联关系包括母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下级公司)、合营公司、联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公司、其他存在实质关联或控制关系的不同公司等。
3.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申请拟经营项目。
3.4响应人至响应截止日,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
3.5响应人与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下属单位合作中不存在欠租、欠费等违约行为,欠款统计账期截至招商公告发布之日的上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响应人与招商人不存在未结诉讼、仲裁案件,或未执行完毕的生效法律文书,或其他未解决的争议事宜,响应人未被招商人列入黑名单(评审时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6符合经营该行业的其他法律法规。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获取招商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5日(五个工作日)。
2.方式:线下获取招商文件。
3.响应人须在获取时间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携带所需材料至报名地点获取招商文件。逾期获取招商文件不予受理,未获取招商文件者不受理其响应。
4.获取招商文件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76号中船重工科技大厦2号楼1217室。
5.获取招商文件所需提交资料:响应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6.招商文件200元,现场缴纳现金,售后不退。
7.购买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响应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8.响应人用于本项目招商响应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商响应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响应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响应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响应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响应人承担。
五、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即评审时间): 2024年8月21日9时30分;
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68号咨询大厦四层5号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商人: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邹工
联系方式:0532-67896586
招商代理机构:青岛青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76号中船重工科技大厦2号楼12层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qd_yifurong@163.com
2024年8月8日
青岛机场新建光伏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商。
一、项目概况及招商范围
1.项目编号:Q2407DF1380
2.经营地点:青岛机场
3.项目内容:本项目的公开招商范围包括货运区货库屋顶、停车场、蓄水池、土面区,可安装铺设光伏组件总面积约为69.53万㎡,预计分两批次建设,采用能源合作的招商模式,以机场回购电力单价按2023年国网供电公司基准电价90%(即0.67元)为底价,采用综合评审法评定招商,共计1个标段。各标段招商保证金为100000元。各标段信息如下表所示:
标段 | 商铺编号 | 位置 | 面积(m2) | 产品组合 | 经营期限 (会计年) |
1 | / | 货运区货库屋顶、停车场、蓄水池、土面区 | 695300 | 新建光伏 | 20 |
备注:
1. 因疫情管控形势明显好转,本项目成交单位不再与2022年12月31日前入驻胶东机场航站区单位在2024年度享受同等经营管理费调整政策。
2.本项目所列区域均为开放空间,最终经营位置须在招商人划定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企业实力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公司注册资金在10亿元(含)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1.3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申请人无欠付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款项。
2.经验业绩
公司国内控股持有新能源电力装机规模不低于1000万千瓦。
3.其他要求
3.1提供拟开发项目具有初步设计深度的项目实施方案,提供拟开发项目电磁、炫光影响的前期评估分析。
3.2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申请人,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只接受一家公司申请。关联关系包括母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下级公司)、合营公司、联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公司、其他存在实质关联或控制关系的不同公司等。
3.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申请拟经营项目。
3.4响应人至响应截止日,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
3.5响应人与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下属单位合作中不存在欠租、欠费等违约行为,欠款统计账期截至招商公告发布之日的上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响应人与招商人不存在未结诉讼、仲裁案件,或未执行完毕的生效法律文书,或其他未解决的争议事宜,响应人未被招商人列入黑名单(评审时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6符合经营该行业的其他法律法规。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获取招商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5日(五个工作日)。
2.方式:线下获取招商文件。
3.响应人须在获取时间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携带所需材料至报名地点获取招商文件。逾期获取招商文件不予受理,未获取招商文件者不受理其响应。
4.获取招商文件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76号中船重工科技大厦2号楼1217室。
5.获取招商文件所需提交资料:响应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6.招商文件200元,现场缴纳现金,售后不退。
7.购买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响应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8.响应人用于本项目招商响应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商响应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响应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响应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响应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响应人承担。
五、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即评审时间): 2024年8月21日9时30分;
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68号咨询大厦四层5号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商人: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邹工
联系方式:0532-67896586
招商代理机构:青岛青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76号中船重工科技大厦2号楼12层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qd_yifurong@163.com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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