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青云街道部分道路两侧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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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泰安市 | 采购单位 | 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4年青云街道部分道路两侧改造提升工程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4 年青云街道部分道路两侧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ZBJC-240809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年青云街道部分道路两侧改造提升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82.481525 万元,招标人为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包 1:966828.98 元;包 2:1857986.27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云街道龙北路望驾山-郑家庄段改造提升工程; (002)青云街道205国道两侧提 升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青云街道龙北路望驾山-郑家庄段改造提升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 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 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 号)及《关于 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 <2016>2641 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 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002 青云街道 205 国道两侧提升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 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 号)及《关于 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 <2016>2641 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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