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凯晨鸡胚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山东潍坊市 发布日期: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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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潍坊市 采购单位 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凯晨鸡胚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凯晨鸡胚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WFCDCZB-2024-22
 
 
 
         采 购 人: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日    期:2024年8月30日
谈  判  邀  请  函
 
致: 济南凯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因实验结果做比对需要,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对凯晨鸡胚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特邀请贵公司参加谈判。
一、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3日16时30分。
地点: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17室
三、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9月4日14时30分
地点: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17室
四、其他
   供应商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
微检科:  刘老师   0536-8224744   
质管科:  刘老师   0536-8224744  
 
 
                                    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8月30日
 
第一章 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项目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凯晨鸡胚采购项目
采购人: 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内容:鸡胚
2
合同名称:凯晨鸡胚采购项目合同
 
本项目预算为***元(玖仟玖佰贰拾元整),超出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响应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4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
 
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
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谈判有效期为60日历天。
7
书面答疑,供应商在阅读采购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请于2024年9月3日14时前以书面文件提出。
8
为证明具有授予合同的资格,供应商应提供下列有效的资格文件原件或公证件,以证明其符合谈判采购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应包括:
1.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
注:资料为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供应商参加会议前必须备齐、递交,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详细评审。响应文件中须附有相应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单独提供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以响应文件正本为准。
9
成交原则: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 。

第二章  谈判须知
    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凯晨鸡胚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通过邀请方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本次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凯晨鸡胚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FCDCZB-2024-22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元,超出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三、供应商须知
1、本次谈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合格的供应商
2.1供应商资格: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
2.2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公证件(如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证明其符合谈判采购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供应商在接到采购文件后,应将报价一览表(作为第一轮报价)密封。
4.谈判有效期
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谈判有效期为60日历天。
5.采购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5.1采购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领取采购文件后按前附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发送。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5.2采购文件的修改
    在谈判截止日期前,采购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采购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补充通知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为使投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响应文件,采购机构可酌情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谈判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供应商。
6.响应文件
6.1供应商应将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项目编号、供应商及“报价一览表”字样。
6.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7. 采购小组成员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
8. 报价
报价采用现场谈判形式,采购小组与供应商就价格、采购内容要求、供货周期、优惠条件等内容进行谈判。
8.1采购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采购小组将与供应商分别就技术、商务和价格等内容进行谈判,并形成谈判纪要文件。在整个谈判过程中供应商进行两轮报价,其中响应文件中的价格作为第一轮报价,除采购内容发生增加或经采购小组发现的重大计算失误要求澄清外,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后一轮报价无效。
8.2最终报价: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应在采购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谈判进程由采购小组决定)。
    8.3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预算)的基础上确定成交人及成交价等内容。如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仍高于采购人预算,则中止本次采购活动,重新组织采购。
9.采购小组将首先审定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的签字。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应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3)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各细目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为准;
(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若修正总价高于投标总价的,以投标总价为准,高出部分视为让利;若修正总价低于投标总价的,以修正总价为准。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若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报价将被拒绝。
10. 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之前,采购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报价将被拒绝。
11. 供应商不得干扰采购小组进行谈判会议的工作,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标书处理。
12. 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3. 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服务,不得将成交项目服务转让(转包)给他人。
14. 采购人如遇成交人违约,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第三章 采购内容要求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9-11日龄鸡胚
无菌级

992

 
第四章  报价一览表(第一次)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1
9-11日龄鸡胚
无菌级

992
 
 

 
 
 
 
 
 
 
 
 
 
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元)
注:供应商总报价应包括产品到达交货地点所需的产品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产品安装所发生的利润、税金、保险费、检测费、验收费、保修、可能涉及的专利技术及专利权费以及售后服务等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费用。
报价单位:                            (公 章)   联 系 人:           电话:             日    期:2024年   月   日
 
第二轮报价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1
9-11日龄鸡胚
无菌级

992
 
 

 
 
 
 
 
 
 
 
 
 
 
 
合计:¥          元  (人民币大写:    ) 
报价人:                  电话:              日    期:2024年   月   日
 
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凯晨鸡胚采购项目合同
(参考模板)
 
 
 
 
 
 
 
 
 
 
2024年  月  日
 
 
 
 
 
 
 
 
 
 
甲  方: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价格、名称、数量:见附表(报价明细表)。
二、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00元)。
三、货款支付:货到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四、交货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制作、送货,具备验收条件。
2、交货地点: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风险负担:货物毁损、火灾的风险在货物到达前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乙方必须按照现行的国家技术标准、规范进行供货和安装。因乙方原因设备或安装质量达不到标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包装:各类设备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如没有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设备的包装方式。
七、验收: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实际发现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解决。
八、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违约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因甲方责任造成货物供应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
(二)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进行交货,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交付货物的规格和技术参数、质量达不到合同及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货物并重新发货,其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乙方承担逾期交付违约责任。
(四)乙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只履行部分合同条款,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五)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其他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0日内提供相应证明。
2、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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