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齐河开发区道路绿荫停车场剩余工程建设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齐河开发区道路绿荫停车场剩余工程建设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德州市 发布日期:2024-09-22

【招标公告】齐河开发区道路绿荫停车场剩余工程建设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齐河开发区道路绿荫停车场剩余工程建设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德州市 采购单位 齐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齐河开发区道路绿荫停车场剩余工程建设总承包EPC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招标条件
齐河开发区道路绿荫停车场剩余工程建设总承包EPC项目已由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ZSQHGC-202400507001
2.建设地点: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
3.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在齐信大道、齐兴路、迎宾北路、永雅路、开元大道、车站小区南侧道路、纬三路等道路修建绿荫智慧停车场,包括室外停车场及室内停车场(室内停车场为三层立体停车楼),约新增停车位8000个。
4.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期限为18个月(含设计工期),设计工期2个月。
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测绘、设计、材料、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相关配套工作,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等服务工作。具体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项目全寿命周期内所有需要设计单位配合的服务,并负责设计总协调工作等;(2)建筑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包含的本项目的所有内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建安工程费下浮不低于4%(设计费为***.00元)。
8.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②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及鲁政办〔2014〕122 号文件有关项目经理的相关规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在施、中标、预中标等建设项目(限于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项目经理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 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 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二家,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其他: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文件格式为.DZZF)
3.投标人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ZF)。
4.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TF)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至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逾期上传系统平台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系统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shandong.gov.cn/)和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河分中心(http://ggzyjy.dezhou.gov.cn/qh/)上发布。
七、监督机构: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534-5608627
八、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齐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市天衢新区河东安居苑01号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可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重要说明:
1、投标人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须办理企业进行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手续,详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服务指南》和“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操作手册》,电话:0534-2223105。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按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办理数字证书(CA锁)(联系电话:18505342483),方可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若遇到系统问题,请及时联系:0534-2236863。
3、招标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招标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投标人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电子投标系统学习:网络教程培训,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及“下载中心→视频教程”栏目《投标人业务系统操作视频》。若投标人未参加培训或未按照手册及视频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5、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德州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6、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可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登录”进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或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模块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按照登录页面右上角《系统操作说明》或参考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平台注册,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后点击“项目信息→查询项目”,录入投标项目招标公告中的“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询”依次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审核并投保成功。
 
 附件:招标文件-齐河开发区道路绿荫停车场剩余工程建设总承包EPC项目.pdf投标人操作手册+保函操作手册.zip
发布人: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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