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东营北分水口引水增效项目-施工标、监理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东营北分水口引水增效项目-施工标、监理标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山东 东营市 | 采购单位 | 南水北调东线山东干线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东营北分水口引水增效项目-施工标、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东营北分水口引水增效项目已经东营市水务局以“东水许可字[202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南水北调东线山东干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标、监理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南水北调东营北分水口位于东青高速公路以西1.2km,引黄济青工程利用小清河分洪道子槽输水段引黄济青输水河设计桩号50+050左岸,是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胶东输水干线济东明渠段工程中实施的向东营市中心城区供水的干线分水口门。通过新建泵站等工程措施,满足东营市中心城区及其他供水区生活、工业及生态用水需求。
本次招标为2个标段。
监理标: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东营北分水口引水增效项目监理
标段内容:
对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东营北分水口引水增效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进行监理。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5.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6.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7.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8.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工程施工标: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东营北分水口引水增效项目施工
标段内容:
提升改造北分水闸,使其满足设计引水要求。滩地内新建泵站,泵站自流与提升功能兼顾,同时配套管理厂房及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东营北分水口引水增效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及保修内容。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0.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3.规模
大型
4.资金来源
企业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监理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管理经验,且无在建工程;
5.2工程施工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相关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在建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
(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4投标企业应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及时办理电子签章。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本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标段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
5.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说明
6.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6.2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
6.3本项目两个标段不可兼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南水北调》《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09-24 09:00:00~2024-09-29 09: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水利项目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 其他说明:无
9.联系方式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东营北分水口引水增效项目已经东营市水务局以“东水许可字[202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南水北调东线山东干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标、监理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南水北调东营北分水口位于东青高速公路以西1.2km,引黄济青工程利用小清河分洪道子槽输水段引黄济青输水河设计桩号50+050左岸,是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胶东输水干线济东明渠段工程中实施的向东营市中心城区供水的干线分水口门。通过新建泵站等工程措施,满足东营市中心城区及其他供水区生活、工业及生态用水需求。
本次招标为2个标段。
监理标: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东营北分水口引水增效项目监理
标段内容:
对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东营北分水口引水增效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进行监理。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5.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6.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7.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8.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工程施工标: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东营北分水口引水增效项目施工
标段内容:
提升改造北分水闸,使其满足设计引水要求。滩地内新建泵站,泵站自流与提升功能兼顾,同时配套管理厂房及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东营北分水口引水增效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及保修内容。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0.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3.规模
大型
4.资金来源
企业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监理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管理经验,且无在建工程;
5.2工程施工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相关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在建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
(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4投标企业应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及时办理电子签章。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本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标段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
5.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说明
6.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6.2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
6.3本项目两个标段不可兼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南水北调》《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09-24 09:00:00~2024-09-29 09: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水利项目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 其他说明: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水北调东线山东干线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puhuazb4@163.com | |
地址 | 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3399号 | 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历山名郡C5座西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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