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胶州市洋河镇乡村振兴环线工程1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所属地区:山东青岛市 发布日期: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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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青岛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胶州市洋河镇乡村振兴环线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胶州市洋河镇乡村振兴环线工程1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6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1.1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7,881,199.66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更正1: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本项目总投资额”内容更正为:839.04万元 更正2: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工程规模”内容更正为:301.08平方米 更正3: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内容更正为:1、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更正4: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内容更正为:合格人超过 13 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 13 家(第13 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更正5: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中“3.同类工程界定”内容更正为:上五年度单项工程合同额 7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不含单独园林绿化亮化工程) 更正6: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出资比例”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2.2“出资比例”内容更正为:青岛市财政资金出资 83%,洋河镇政府出资 17% 更正7: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2.3“资金构成详细说明”内容更正为:青岛市财政资金出资 700万,其余洋河镇政府出资 更正8: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3.2“计划工期 ”及“合同主要条款”中3.“合同工期”内容更正为: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10 月 20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12 月 19 日 更正9: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6.1“投标保证金 ”内容更正为:不需要缴纳 更正10: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6.4“评标”内容更正为:评标委员会按照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及第四章“评标办法”确定的程序、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前 3 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更正11: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项目基本情况”内容更正为:(1)冷家坟一东石路道路两侧提升工程 该工程全线长约0.5km,修建毛石挡土墙约108.39m3,进行排水沟修建约238.78m3, 拆除工程97.71m3,导览牌及铺装8组,停车场铺1991m2,栽植乔木65株,灌木地被约2459m2, 以及节 点工程及其他辅助工程。 (2)东石路一东王家村道路两侧提升及护坡加固工程 该工程全线长约0.45km, 修建毛石挡土墙约34.74m3,墙面修补500m2,护坡及附属工程240m3, 停车场铺装984m2,标识共 2项,栽植乔木65株,灌木地被约1261m2, 以及东王家庄村口标 识及其他辅助工程。 (3)东王家庄精品化村庄打造工程 该工程包括室外挡墙605.77m2,墙面修补467m2,砖砌花坛 8.89m3,台阶广场、节点、村口标识各1项,栽植乔木16株,灌木地被约1829m2,以及围挡格栅、防腐木围栏及其他辅助工程等。 (4)曹家庄文明实践站建设 拟在曹家庄修建1栋文明实践站301.08m2。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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