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大枣沟头村、庞村涉高铁线企业拆除工程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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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山东 临沂市 | 采购单位 | 临沂西城枣园片区指挥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恒达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大枣沟头村、庞村涉高铁线企业拆除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大枣沟头村、庞村涉高铁线企业拆除工程 竞价公告
临沂西城枣园片区指挥部拟对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大枣沟头村、庞村涉高铁 线企业拆除工程进行竞价,现发布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一、工程地点: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大枣沟头村、庞村。
二、竞价范围:本次拆除实施范围为高铁线拆迁范围内的企业。具体拆迁户 数和面积根据铁路部门划定的界限由评估审计测量确定。竞价单位需自行踏勘现 场。
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大枣沟头村企业拆除,二标 段为庞村企业拆除。竞价单位可以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竞价,可兼投兼中。
三、竞价单位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四、获取竞价文件须知: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4 年 9 月 27 日 8 时 30 分-17 时 00 分,过时不予受 理。
获取竞价文件地点:山东恒达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沂市北京路商会大厦 24 楼最西边 2411)
获取竞价文件方式: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 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 份证,大枣沟头村委或庞村村委出具的介绍信,预交评估款收据,拆除残值金 额不低于 500 万元的拆除业绩一份(提供中标通知书、网上中标公示截图、证 明残值金额的合同),以上资料如发现竞价单位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招标人有权 取消其竞价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及预交评估款。
竞价文件费用:300 元/标段。
竞价时间:2024 年 9 月 29 日 9:30 时。
竞价地点:山东恒达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其他要求:参与本次竞价的单位,需由大枣沟头村委和庞村村委出具介绍 信后方可获取竞价文件。参加一标段竞价的由大枣沟头村村民委员会出具介绍 信,参加二标段竞价的由庞村村民委员会出具介绍信,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竞价 的需分别由大枣沟头村和庞村村民委员会出具介绍信。
五、预交评估款及竞价保证金
1、本项目预交评估款为一标段 200 万元,二标段 100 万元,由竞价人在获 取竞价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成交单位的预交评估款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 金,在所有拆除工作全部完成,验收合格,无任何遗留问题后,在扣除相关的罚 款及成交残值后(成交价格),10 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履约保证金(预交评估款)无息退还,为确保拆除顺利推进,防止出现成交人出现违约需二次竞价情况出现,未成交单位款项于确定成交单位后 3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以便一旦第一成交 人违约,后面未成交单位递补为新成交人。
预交评估款缴纳账号(缴纳完毕后需至临沂西城枣园片区指挥部开具收据,需用公司账户缴纳):
户名:临沂西城枣园片区指挥部
账号:2920055054205000016444
开户行:兰山农商行枣园支行
备注:打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标段
2、本项目竞价保证金为一标段 2 万元,二标段 1 万元,由竞价人在获取竞 价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需用公司账户缴纳)。
竞价保证金缴纳账号:
户名:山东恒达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705018289010000017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滨河支行 备注:打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标段
六、报价要求及竞价办法:
报价要求:竞价人需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清单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竞价文 件中的评估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竞价办法:所有合格的竞价人报价最高的为成交人,若出现报价最高的竞价 人报价相同的情形,则报价最高的竞价人继续下一轮报价,下一轮报价最高者为 成交人,以此类推,直至选出成交人。
七、特别约定
1、所有环保措施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因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产生的罚金由 成交人自行负责。
2、在房屋拆除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拆迁工地扬尘治理规范要求,采用雾炮 及洒水降尘,采用湿法作业,如达不到要求,扣除 10%的成交价款。
3、建筑垃圾清运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垃圾运输过程必须密闭运输、配 备车辆冲洗设备、严格落实车辆冲洗,如达不到要求,扣除 10%的成交价款。
4、拆除施工过程,裸露渣土必须采用抑尘网(双层六针加密网)覆盖,如达 不到要求,扣除 10%的成交价款。
5、拆除现场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在完成拆除工作 10 日内清运完毕,未在规 定期限内完成的,每延期一天处以 5000 元的罚款。
6、为做好拆除过程的监督,规范拆除行为,确保项目如期安全拆除完毕,竞价单位中标后,先与招标人签订拆迁协议,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7、成交人不得私挖硬化地面以地下部分的回填砂、建筑弃渣,如发现以上 情形的,招标人将对成交人处以成交价款 10%的罚款。
8、成交人在企业签订完成征收补偿协议订且腾空之日起 7 日内完成本工程
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拆除工作,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除工作的,每延期一天对
成交人处以 5000 元的罚款。
9、现场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具备验收条件 3 日内,由成交人书面通知招标
人组织验收,招标人应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做好验收工作。
10、由于本拆除项目涉及京沪二线建设,关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利 益,本次只拆除涉铁范围的厂房或房屋,致使部分厂房或房屋不能被完整拆除,成交人需具有一定资金保障和施工能力,负责出资将未完全拆除的厂房或房屋 恢复至可使用状态,同时具备协调当地社会关系的能力,确保拆除工程不受任 何因素影响能够按期完成。否则,由其造成的拆除延误及影响高铁建设产生的 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联系人:
招标单位:临沂西城枣园片区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恒达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商会大厦 24 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八、附件:拆除合同文本。
拆除合同范本作为竞价文件一部分,在竞价人获取竞价文件时一并发放,所 有条款与竞价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临沂西城枣园片区指挥部
2024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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