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莘县人民法院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网上商城电子反拍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莘县人民法院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网上商城电子反拍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山东 聊城市 | 采购单位 | 莘县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莘县人民法院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网上商城电子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莘县人民法院本项目采用网上商城网上超市电子反拍方式实施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编号:SDGP371500000202401002011_A,项目包号:
1
(二)项目名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三)预算金额:540,000.00
(四)采购需求:
服务需求
1.提供1年质保服务,质保期内按照国家、行业或商品制造商制订并公开的三包服务标准中最高标准执行。(竞价(反拍)公告服务要求中的质保服务年限与竞价标的商品参数中的质保服务年限不一致的,以竞价公告服务要求中规定的为准)
2.提供送货上门服务。
备注:供应商报价应承诺完全响应采购人发布的标的商品及售后服务要求。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5.交货地点:山东省 聊城市聊城市莘县政府街东首
6.反拍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1日
7.报价降幅:5.00%
8.供应商报价时间:2024-10-12 00:00:00 ~ 2024-10-12 18:00:00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根据电子反拍公告的要求,在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电子报价文档具有法律效力。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产品和服务承诺,确保货源充足可靠,并对报价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成交报价无效,并按网上商城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供应商报价产品必须是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三、电子反拍规则
(一)供应商的报价只需填报单价,系统按数量计算后显示报价总价,报价以元为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在反拍时间截止前,供应商报价次数不限,但每次报价应低于当前最低报价,否则不予接受。
(三)电子反拍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无供应商参与报价的,反拍项目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超
电话:18506356269
采购单位:莘县人民法院
莘县人民法院本项目采用网上商城网上超市电子反拍方式实施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编号:SDGP371500000202401002011_A,项目包号:
1
(二)项目名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三)预算金额:54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商品品目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参数 | 数量 | 最高限制单价(元) | 最高限制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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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型客车(商务车) | 广汽传祺/GACMOTOR 传祺 M8 豪华版 小型客车(商务车) | 广汽传祺/GACMOTOR | 传祺 M8 豪华版 | 生产企业批次:2024;车辆类型:汽油;整车质保:三年或10万公里;最小离地间隙(mm):150;最高车速(km/h):200;最大续航里程(km):730;最大功率(Kw):185;最大扭矩(N.m):390;百公里及城市综合工况 油耗(L/100km):8.54;排放标准:国六;变速器形式:手自一体变速箱(AT);车系:中国;车辆颜色:白色;座位数:7座;轴距(mm):3000;整备质量(kg):2020;防抱制动 ABS+ 制动力分配系统 EBD:有;安全气囊:4;电子辅助制动系统 (EBA):有;车辆稳定系统(ESP):有;排量(ml):1.7-2.0L;驱动形式:前置前驱 | 3 | ***.00 | ¥539400.00 |
服务需求
1.提供1年质保服务,质保期内按照国家、行业或商品制造商制订并公开的三包服务标准中最高标准执行。(竞价(反拍)公告服务要求中的质保服务年限与竞价标的商品参数中的质保服务年限不一致的,以竞价公告服务要求中规定的为准)
2.提供送货上门服务。
备注:供应商报价应承诺完全响应采购人发布的标的商品及售后服务要求。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5.交货地点:山东省 聊城市聊城市莘县政府街东首
6.反拍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1日
7.报价降幅:5.00%
8.供应商报价时间:2024-10-12 00:00:00 ~ 2024-10-12 18:00:00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根据电子反拍公告的要求,在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电子报价文档具有法律效力。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产品和服务承诺,确保货源充足可靠,并对报价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成交报价无效,并按网上商城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供应商报价产品必须是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三、电子反拍规则
(一)供应商的报价只需填报单价,系统按数量计算后显示报价总价,报价以元为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在反拍时间截止前,供应商报价次数不限,但每次报价应低于当前最低报价,否则不予接受。
(三)电子反拍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无供应商参与报价的,反拍项目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超
电话:18506356269
采购单位: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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