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利用低品位共伴生金矿生产线汽轮机组改造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利用低品位共伴生金矿生产线汽轮机组改造二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山东 烟台市 | 采购单位 | 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利用低品位共伴生金矿生产线汽轮机组改造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利用低品位共伴生金矿生产线汽轮机组改造二 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77-Z2408101-017)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
一、招标条件
本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利用低品位共伴生金矿生产线汽轮机组改造二次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000 万元,招标人为山东国大 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利用低品位共伴生金矿生产线汽轮机组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利用低品位共伴生金矿生产线汽轮机组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利用低品位共伴生金矿生产线汽轮机组改造)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设计、生产、施工能力。
(1)须为中国境内注册且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火力发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设备生产厂家要求:具有汽轮机组(B3 背压机组、纯凝机组)独立生产制造能力的生 产厂家。
(4)施工资质要求: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 GCD 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 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 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全国范围内 无在建工程,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6)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拟投入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3.2 投标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在信 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查询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 位,联合体成员方为设备生产厂家、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 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4)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最多 3 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6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小食堂南楼 301 招标室(招远市国大路 668 号)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小食堂南楼 301 招标室(招远市国大路 668 号)七、其他
一、招标邀请
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利用低品位共伴生金矿生产线汽轮机组改造已具备招标条 件,招标人为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正信招标 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利用低品位共伴生金矿生产线汽轮机组改造 2.2 项目编号:0677-Z2408101-017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投资额约 1000 万 元,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包含新建一台 B3 背压机组、改造一台纯凝机组、发电机(B3 背压 机组配套)及相关附属设备、管路及控制系统等。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定后 8 个月内完成 B3 背压汽轮机组生产及安装,安装后 10 天内完成 背压机组管路碰头、管路吹管及设备调试,完成管路及相关设施监检证办理,B3 背压汽轮
机组整个系统达到合规合法正常持续运行具备对外供气条件;B3 背压汽轮机组达到正常运 行条件后 70 天内完成纯凝机组改造,并与 B3 背压汽轮机组连接,项目全线拉通,通过竣工 验收具备合法合规正常运行条件。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部分:包括不限于与本工程相关的安全设施设计(需编制并出具设计文件)、平面布置 图、设备基础图、厂房施工图(带吊装设备承重梁)、土建施工图、工业管道施工图、电力 系统施工图、消防系统施工图、避雷接地图、电气照明图及 PID 工艺流程图及本项目建设所 需其他技术数据和图纸;项目的安全预评价、设施设计专篇与验收及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等 内容允许具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单位完成;同时设计并提供 配套吊装设备技术参数及选型(吊装设备由招标方自主购置安装);及相关后续配合服务并 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等。
施工部分: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开工备案、手续办理、汽轮机组生产、相关附属设施材料采 购、建安工程、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管道设备第三方检测、监检验收、技术支持及整体移 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即本项目结束后须确保整个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2.6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 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采用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 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国家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 收,一次性通过验收,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确保通过特种检验部门等有关单位验收,取得监检证书,具备合法合规运行条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生 产、施工能力。
(1)须为中国境内注册且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火力发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设备生产厂家要求:具有汽轮机组(B3 背压机组、纯凝机组)独立生产制造能力的生 产厂家。
(4)施工资质要求: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 GCD 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 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 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全国范围内 无在建工程,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6)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拟投入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3.2 投标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在信 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查询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 位,联合体成员方为设备生产厂家、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 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4)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最多 3 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10 月 16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0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4.2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仅限电汇),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营业部
账 号:37001850908050156135,如需领取标书费发票请联系李会计 0635-2928812。4.3 购买文件时请提供如下资料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标书费电汇底单、加盖公 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4 纸质文件领取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 178 号正大隆泰 A 座 511(联系人:陈勇 15254524999;邮箱:sdzxcy2007@126.com)。
备注:领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 认以评审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时间:2024 年 11 月 5 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点: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小食堂南楼 301 招标室(招远市国大路 668 号)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小食堂南楼 301 招标室(招远市国大路 668 号)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 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烟台招远市国大路 668 号
联系人:温女士/栾女士
联系电话:***
8.2 招标代理: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 159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99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招远市国大路 668 号
联 系 人:温女士/栾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 159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sdzxcy2007@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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