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泰市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泰安路南延道路修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泰安市 发布日期: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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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泰安市 采购单位 泰安惠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泰金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新泰市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泰安路南延道路修建工程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新泰市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泰安路南延道路修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TJN-2024-005)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泰市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泰安路南延道路修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38.48921万元,招标人为泰安惠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新泰化工产业园泰安路建设工程,道路全长约1175米,呈南北走向,道 路起点为盛德路,终点为崇德路,整体地势南高北低,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 30KM/h。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泰市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泰安路南延道路修建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泰市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泰安路南延道路修建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山东省外企业需通过省外一体化平台验证,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 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 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 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 标。 3.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30日08时00分到2024年11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4.1领取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新泰市杞都宾馆三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11月21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新泰市杞都宾馆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泰安路南延道路修建工程施工已由主管部门备案,招 标人为泰安惠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现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TJN-2024-005 2.2项目名称:新泰市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泰安路南延道路修建工程施工 2.3建设地点:新泰市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 2.4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新泰化工产业园泰安路建设工程,道路全长约1175 米,呈南北走 向,道路起点为盛德路,终点为崇德路,整体地势南高北低,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 度30KM/h。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45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0元。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 上资质(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山东省外企业需通过省外一体化平台验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 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 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 标。 3.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4.1领取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 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领取地点:新泰金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请持本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4.4售价: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1 日 09时00分。 5.2递交地点:新泰市杞都宾馆三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 年11月21日09 时00分 6.2开标地点:新泰市杞都宾馆三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惠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开发区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泰金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青云路1325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405336378@qq.com 九、其他补充事宜: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向代 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 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 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话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 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405336378@qq.com 4、监督部门: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38-722535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惠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开发区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40533637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泰金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泰市青云路1325号 联系人: *** 电 话:*** 电子邮件: 405336378@qq.com 主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函(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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