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莒南县2024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智慧物流园项目)前期开发产生渣土一宗拍卖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临沂市 发布日期:202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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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临沂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莒南县2024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智慧物流园项目)前期开发产生渣土一宗拍卖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莒南县2024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智慧物流园项目)前期开发产生渣土一宗拍卖公告
莒南县2024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智慧物流园项目)前期开发产生
渣土一宗拍卖公告
东拍公字【2024】152号
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相关规定,受委托拟对莒南县 2024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智慧物流园项目)鲁政土字Q[2024]3号)征收范围土地组织开展前期开发产生的渣土一宗进行公开拍卖,我公司定于2024年11月8日10:00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依法采用有保留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公开现状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共分1个标的:莒南县2024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智慧物流园项目)前期开发产生渣土一宗,约560145.53m³,起拍价3360873.18元(详见评估报告鲁兰评字[2024]第194号),保证金500000.00元。
展示时间及地点: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1、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境内依法设立的建筑材料生产加工企业,具有相应的立项、环评、取水许可并依法纳税的企业,报名时须提供保证金缴款到账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公章、法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审查,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2、标的物需存放在本企业厂区内或其他符合占用条件的土地范围内,并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存放。
3、前期有过合作且有违约行为的企业本次不得再报名。
三、报名登记
1、有意竞买人请提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实名注册后方可参加拍卖,并于2024年11月7日17:00前将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本项目拍卖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号,竞买人网上办理成功后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查询,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未竞得者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2、竞买人网络报名成功后请于2024年11月7日8:30分至17:00时持(需提供营业执照、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材料联系我公司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参加竞买。
四、特别说明 
1、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委托方指定账户);逾期视为买受方违约拍卖保证金将不再退回,并再行处理标的物。
2、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手续之前必须仔细查勘拍卖标的,一旦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完全了解知悉、认可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并自愿承担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责任。竞买人以未实地查看为由而向拍卖人主张权益的,拍卖人一律不予受理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悔拍或拒付拍卖成交价款。
3、拍卖标的依照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品质、质量、数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以实际交付为准,如有出入,拍卖款不予调整。买受人只能在委托人指定区域进行清运,清运前自行办理河道采砂相关手续,未取得合法手续前,不允许随意清运。不允许开采标的以外的自然资源,不允许对拍卖标的进行挑拣,竞买人需慎重考虑、自担风险。买受人须承担所竞买标的的处置工作,标的移交时所涉及的装卸、道路运输、损耗、存储费、相关税费与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在清运时须服从当地政府和委托人监督管理,买受人对拍卖标的的处置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处置不当所引起的纠纷,拍卖人及委托人不负任何责任。买受人应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进行转运,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合同价款或未按委托人要求清运完毕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且委托方有权将未清运的标的重新处置。
 
                                  咨询电话:13969916505  王经理
 
                                  山东东乘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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