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平原县农业科技装备智造示范基地项目(A地块)招标公告平原县农业科技装备智造示范基地项目(A地块)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德州市 发布日期:2024-11-06

【招标公告】平原县农业科技装备智造示范基地项目(A地块)招标公告平原县农业科技装备智造示范基地项目(A地块)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德州市 采购单位 平原县开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平原县农业科技装备智造示范基地项目(A地块)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招标条件
平原县农业科技装备智造示范基地项目(A地块)已由平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原县开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ZSPYGC-202400680001
2.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平原县平安东大街以南,东三环路以西,仁和路以东;
3.建设规模:项目占地总面积约99亩,总建筑面积约1000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业智能装备制造厂房、农业智能装备研发中心、农业智能装备孵化车间、综合服务中心、室外道路硬化工程、景观绿化、给排水管网、燃气管网、电力管网等基础配套设施。总投资金额约22000万元;
4.计划工期:26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工期,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200日历天),具体以项目实施为准;
5.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发包人委托的招标范围内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的所有变更签证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内容,并负责设计总协调工作等;
(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机电工程、室外及绿化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基坑围护、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强电、弱电(含智能化及音响设备等)、暖通、装修、人防、室外附属配套、室外综合管线、交通设施、地下室及地上地面的标识标线、高低配电、电梯工程等专业以及厨房设备、标识标牌、景观绿化工程、夜景亮化、停车位等;天然气、中水站建设等满足项目正常运营的接驳至市政管网的全部内容;
(3)建设运营:整合拟落地企业,从规划建设、产业招商、园区运营、产业培育等进行全方位服务。在项目启动建设时,派驻全职人员协调产业前期招商运营相关事宜。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工程总承包费用下浮率:不低于1.0%;
8.其他:无;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未担任其他在建、在施、预中标或已中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且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
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山东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三家,牵头人须为施工方。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4.其他: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文件格式为.DZZF)
3.投标人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ZF)。
4.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TF)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至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逾期上传系统平台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系统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shandong.gov.cn/)和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原分中心(http://ggzyjy.dezhou.gov.cn/py/)上发布。
七、监督机构:平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4-6033038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平原县开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市平原县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63号恒大帝景9号楼1411室
联 系 人:彭先生  ***    联系方式:18653153626、15689706600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可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重要说明:
1、投标人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须进行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详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服务指南》和“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操作手册》,联系电话:***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按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办理数字证书(CA锁)(联系电话:18505342483),方可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若遇到系统问题,请及时联系:0534-2236863。
3、招标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招标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投标人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电子投标系统学习:网络教程培训,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及“下载中心→视频教程”栏目《投标人业务系统操作视频》。
5、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德州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6、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可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登录”进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或通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模块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按照登录页面右上角《系统操作说明》或参考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平台注册,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后点击“项目信息→查询项目”,录入投标项目招标公告中的“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询”,依次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审核并投保成功。
 
 附件:招标文件(定稿).pdf                                                                               
                         
发布人: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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