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筒仓粉料动态感知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东营市 发布日期: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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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东营市 采购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
招标代理机构 中石化石油工程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招标中心 项目名称 筒仓粉料动态感知装置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筒仓粉料动态感知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筒仓粉料动态感知装置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筒仓粉料动态感知装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148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保证孤岛采油厂“东区馆3中南部热采稠油转降粘非均相复合驱、南区西部馆5 热采稠油转降粘非均相复合驱”项目高效运行管理,计划对目前粉料筒仓进行工艺升级,拟 购置筒仓粉料动态感知装置10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筒仓粉料动态感知装置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筒仓粉料动态感知装置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合法机构; (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生成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报 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生成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对近三年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经营异常 名录,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6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1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付款完成后,潜在投标人须及时与招标代理取得联系,由招标代理授权后, 潜在投标人通过胜利油田选商运行系统“招标文件领取”功能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千佛山路17-19号万海金地大厦A座2304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千佛山路17-19号万海金地大厦A座2304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筒仓粉料动态感知装置采购项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孤岛采油厂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招标代 理机构为中石化石油工程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招标中心。资金来自投资,资金来源已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筒仓粉料动态感知装置采购项目。 2.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范围:为保证孤岛采油厂“东区馆3中南部热采稠油转降粘非均相复合驱、南区西 部馆5热采稠油转降粘非均相复合驱”项目高效运行管理,计划对目前粉料筒仓进行工艺升 级,拟购置筒仓粉料动态感知装置10套。 2.4招标金额:148万元(含税)。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供货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 起15日)。 2.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相关标准、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2.7 HSE要求安全无事故(事件),安全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达到合格 标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合法机构; (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生成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报 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生成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对近三年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经营异常 名录,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项目须进行线上报名 4.1.1潜在投标人须通过胜利油田选商运行系统(http://123.134.28.151:8081/slxsgl)进 行注册(注册时审核单位选择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 4.1.2潜在投标人通过胜利油田选商运行系统查询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标书售卖时间内线 上回函确认参与投标。 4.2标书售卖时间 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0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 至17时30分)。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套,转账支付(须备注:项目名称+报名单位简称),售 后不退。 开户名: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胜利支行 银行账号:1615002129200420268 4.4电子版招标文件的获取 4.4.1付款完成后,潜在投标人须及时与招标代理取得联系,由招标代理授权后,潜在投标 人通过胜利油田选商运行系统“招标文件领取”功能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4.2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 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所有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5.3投标保证金须采用银行电汇、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形式中的任意一种,也可是招标人 认可的其他合法担保形式。(以其他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提前与招标代理机构沟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 6.2递交方式:本项目须进行电子文件线上递交。 线上递交: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ZIP格式)通过胜利油田选商运行系统线上提交。(投标 人须根据自身情况及网络特殊性,合理安排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中,以避免上传 出现问题,影响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 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可自行模拟解密。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千佛山路17-19号万海金地大厦A座2304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各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tianhaiyang.slyt@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石化石油工程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千佛山路17-19号万海金地大厦A座23楼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sygczbzx01@126.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胜利油 田选商运行系统(http://123.134.28.151:8081/slxsgl/login)上发布。 12.监督单位及电话 监督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经营共享服务中心(电话: 0546-8885521)。 招标代理机构:中石化石油工程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招标中心 2024年11月6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孤岛采油厂经营共享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tianhaiyang.slyt@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 地 址: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千佛山路17-19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sygczbzx01@126.com 榴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献人级哚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袋力(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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