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下半年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致病菌、呼吸道及实验室检测质量提升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枣庄市
发布日期:2024-11-09
【招标公告】2024年下半年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致病菌、呼吸道及实验室检测质量提升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山东 枣庄市 |
采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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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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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4年下半年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致病菌、呼吸道及实验室检测质量提升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4年下半年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致病菌、呼吸道及实验室检测质量提升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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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致病菌、呼吸道及实验室检测质量提升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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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2024年下半年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致病菌、呼吸道及实验室检测质量提升试剂耗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14 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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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402000385 |
项目名称:2024年下半年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致病菌、呼吸道及实验室检测质量提升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25.0万元 |
最高限价:25.0万元 |
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2024年下半年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致病菌、呼吸道及实验室检测质量提升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 1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2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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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其他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供应商须为具有所采购产品的生产或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4年11月4日9时0分至2024年11月8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
3.方式:投标供应商须在2024年11月8日17时00分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对本项目投标备案成功的,视为未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备注:网上投标备案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
4.售价:0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 点: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应在2024年11月14日09时30分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政府采购中《供应商操作手册》的相关流程要求,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备注:投标供应商须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8252190。 |
五、开启: |
1.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开启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供应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对已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章以及配合评委答疑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中的《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投标单位须在开标时间之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开评标期间投标单位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2、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故建议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选择网络良好的地点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及线上答疑等活动。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地 址:枣庄市市中区解放北路223号 |
联系方式:0632-3698939 |
2、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枣庄佳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文化中路33号 |
联系方式:0632-339767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李沛霖 |
联系方式:17362089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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