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山东华电聊城阳谷118.75MW风电项目主体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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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山东 淄博市 | 采购单位 |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主体施工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山东华电聊城阳谷118.75MW风电项目主体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1-08
(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495) 一、 招标条件 山东华电聊城阳谷118.75MW风电项目主体施工总承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 2.2项目规模:山东华电聊城阳谷118.75MW风电项目。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11月30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主体施工总承包项目(CHDTDZ046/16-QT-49501):包含但不限于:除发包人供货外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包括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包括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工作),所有设备和材料(含甲供设备和材料)的接卸、二次倒运、验收、仓储保管;临时用地(施工临时用地租赁、补偿等手续办理;协调处理政府及民事关系,青苗及地面附着物清理、环保、水保措施落实、恢复原貌及复垦等费用);可再生能源及地方质监站质量监督检查及验收;项目施工全过程政府及民事关系协调;施工辅助工程;进站道路及场内道路交通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升压站土建、设备及安装工程;风电机组基础施工(含试验桩及工程桩)、箱变基础施工、风电场设备及安装工程;35kV集电线路土建、设备及安装工程;并网验收、调试、试运、移交生产、达标投产、竣工验收等风电场一揽子工程以及承包人应在保修期内承担工程的质量保证责任。配合发包人办理用地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可再生能源及地方质监站质量监督注册、消防验收、环水保验收、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防雷接地、节能验收、档案验收等开工及验收手续;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特别说明: 1.受用地政策及民事协调影响,实际场址可能会发生变化,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上述风险,所报综合单价不因上述原因导致的场址变化而调整。 2.承包人负责除①风电机组(含塔架)、35kV箱变、主变压器、GIS、SVG、35kV高压开关柜等甲供设备的采购及运输②项目前期③监理④永久征地⑤生产准备(联合试运转除外)、生产车辆购置、发包人的工程建设管理等由发包人负责的范围外的,本标段建设范围内的其他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试验、调试、试运、验收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 3.本招标范围不含勘察设计、送出工程及储能工程,投标人应做好与勘察设计、送出工程及储能工程建设的相关衔接配合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主体施工总承包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2个100MW等级及以上风力发电项目主体工程(PC承包或EPC承包)施工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1-08 19:00到2024-11-16 23:00。 4.2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请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注册后,开展相关投标业务。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潜在投标人登录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信息登记”,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开票等信息。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自动开通,潜在投标人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 第三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标前质疑提交、开标签到、评标质疑回复等环节均须进行扫码签名,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手机终端APP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手机终端APP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四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确保投标客户端运行正常,建议潜在投标人下载投标客户端后,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开展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 第五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被保险人均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华电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一电子招投标菜单一参与的项目一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保险或保函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11-29 09:00。 5.2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6.2开标时间:2024-11-29 09:00。 6.3开标地点: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十、 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招标人: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张南路131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908676977@qq.com 10.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raohongjian@chd.com.cn 服务质量监督邮箱:zhaobiaoerbu@chd.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08:00-20:0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22-8787进行问题登记。 10.3投标保证担保 保险咨询电话:010-85601885、18710239654 保函咨询电话:400-6399580、13948539227。 10.4平台统一客服 咨询热线:400-622-8787 服务时间:08:00-20:00 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联系时,可拨打本热线。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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