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济南市奥体西路(工业北路至黄台南路)道路建设工程控制价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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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山东 济南市 | 采购单位 |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济南市奥体西路(工业北路至黄台南路)道路建设工程控制价编制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济南市奥体西路(工业北路至黄台南路)道路建设工程控制价编制
发布日期:2024-11-11
发布日期:2024-11-11
合同名称 | 济南市奥体西路(工业北路至黄台南路)道路建设工程控制价编制 | 发包人 |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
承包人 | 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合同工期 | 自接到委托人通知后7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编制,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
合同价款 | ***.06元 | 合同规模 | 1420m元/㎡ |
工程项目地点 | 济南市东部城区,北起工业北路,南至黄台南路以南约150米处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4-10-21 |
质量标准 |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及委托人要求。 | 合同生效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
违约责任 | 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和本项目工作需要派驻相应人员到岗。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随意调换,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支付违约金5000.00元/次/人,其他管理人员需支付违约金2000.00元/次/人,甲方有权在最近一期服务费中扣除。 (2)在服务期内因咨询人的过错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咨询人自行承担并赔偿,赔偿金额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咨询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及时向委托人提交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有关资料和成果报告的,每逾期一日,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支付本合同酬金总额5‰的违约金。 (4)因咨询人违约行为或违法行为而导致委托人向咨询人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托人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及担保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 履约担保 | 无 |
解决争议的办法 | 7.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委托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支付担保 | 无 |
其他内容 | 无 | 备注 | 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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