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济南市腊山河西路北延道路建设工程前期第三方服务1标段地震安全性评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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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山东 济南市 | 采购单位 |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济南市腊山河西路北延道路建设工程前期第三方服务1标段地震安全性评价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济南市腊山河西路北延道路建设工程前期第三方服务1标段地震安全性评价合同
发布日期:2024-11-12
发布日期:2024-11-12
合同名称 | 济南市腊山河西路北延道路建设工程前期第三方服务1标段地震安全性评价合同 | 发包人 |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
承包人 | 山东省地震工程研究院 | 合同工期 | 50 |
合同价款 | ***元 | 合同规模 | 1700m元/㎡ |
工程项目地点 | 济南西客站片区,南起德州路,北至济齐路以北550米处。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4-10-10 |
质量标准 | 合格,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 合同生效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
违约责任 | 6.1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和本项目工作需要派驻相应人员到岗(见附件2)。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随意调换,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支付违约金50000.00元/次/人,其他管理人员需支付违约金20000.00元/次/人,甲方有权在最近一期服务费中扣除。 6.2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若乙方出具的成果文件存在虚假或隐瞒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的费用乙方不再收取,已收取的退回。乙方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6.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的,合同终止履行;乙方已开始相关工作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6.4乙方对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本合同的费用乙方不再收取,已收取的退回。乙方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6.5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时提交合格成果的,或者提交的成果因为质量问题没有通过审查验收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限定期限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未按期完成返工或者返工后质量仍不合格的,应按甲方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本合同的费用乙方不再收取,已收 | 履约担保 | 无 |
解决争议的办法 |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 支付担保 | 无 |
其他内容 | 详见合同 | 备注 | 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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