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规范化巡逻车和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青岛市 发布日期:2024-11-21

【招标公告】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规范化巡逻车和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青岛市 采购单位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规范化巡逻车和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规范化巡逻车和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DGP370200000202402002182
项目名称: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规范化巡逻车和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标包【1】:86.7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标包【1】:86.77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规范化巡逻车和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标包【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2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磋商文件。
方式:报名后下载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青岛市李沧区京口路106号绿地科创营销中心301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02日 09点30分
地点:青岛市李沧区京口路106号绿地科创营销中心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2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李沧区京口路106号绿地科创营销中心3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 话:***
供应商请在 2024-12-02 09:30:00 前在www.ccgp-qingdao.gov.cn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投标(或谈判)。
    附件1 巡逻车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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