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縢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枣庄市
发布日期:2024-11-26
【招标公告】縢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枣庄市 |
采购单位 |
滕州市人民检察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滕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縢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縢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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縢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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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 | 縢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同时下载并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03 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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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402000486 |
| 项目名称:縢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132.0万元 |
| 最高限价:132.0万元 |
| 采购需求: |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 A | 本项目为滕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基本服务、房屋维护服务、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保洁服务、绿化服务、保安服务、会议服务等 | 1 | 详见文件 | 13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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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的竞争;3.3、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1月20日8时0分至2024年11月26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同时下载并获取。 |
| 3.方式:①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需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网上获取。企业信息入库及办理CA证书原则上需在投标报名截止之日前一个工作日完成。相关事宜与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受理部联系,联系电话:0632-8252190、0632-8252182;;②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注册并下载,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下载。供应商未在该网站进行注册及下载,将不具备投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身承担。备注:网上下载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时评审小组审查结论为准。 |
| 4.售价:0元/套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 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中《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文件将被拒绝。本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参加会议,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磋商会议。 |
| 五、开启: |
| 1.开启时间:2024年12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开启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1、异议及投诉异议接收部门: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地址:滕州市学院东路360号,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投诉监督管理部门:枣庄市财政局,地址:枣庄市新城民生路616号,联系方式:0632-3156076,邮箱:zzscgb8066330@163.com。2、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鲁财采【2020】35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滕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
| 地 址:滕州市学院东路360号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 称:山东滕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山东省滕州市塔寺路中央城大厦11F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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