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关于德州天衢中学办学设施购置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德州市 发布日期: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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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德州市 采购单位 德州天衢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德州天衢中学办学设施购置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天津市京丰源厨具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关于德州天衢中学办学设施购置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1400000202402000205
二、项目名称:德州天衢中学办学设施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1.投诉人:中昌宏(陕西)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四路西安国际企业中心B座17层1712-004室
2.被投诉人:德州天衢中学;德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天衢新区崇德四大道789号;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德兴北大道377号
3.相关供应商:天津市京丰源厨具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家墅村
4.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投诉中标单位天津市京丰源厨具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应为无效,却通过评审并成为中标单位。投诉事项2:投诉中标单位天津市京丰源厨具有限公司报价分项表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盖章。按照要求公示的内容一共有两处(中小企业声明函、分项报价明细表),但中标单位均未按照要求签署盖章。投诉事项3:针对本项目质疑内容均为网站公示内容,为何质疑答复函以缺乏事实依据回复。《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五条(三)答复中应当包括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此项目质疑答复函均未包含。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相关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投诉事项2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投诉事项3成立,责令答复人限期整改。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处理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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