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后韩北安置区周边配套工程-经五路(聚贤桥路-海月路)(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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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青岛市 | 采购单位 | 青岛红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青岛中环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后韩北安置区周边配套工程-经五路(聚贤桥路-海月路)(设计施工总承包)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后韩北安置区周边配套工程-经五路(聚贤桥路-海月路)(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4/12/05 17:57:54 | ||
| 项目名称: | 后韩北安置区周边配套工程-经五路(聚贤桥路-海月路)(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工程地点: | 红岛街道 | ||
| 资金来源: | 国有(非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自有资金30%、银行贷款70% |
| 招标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工程总承包 | 工程类别: | Ⅰ类工程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199640000.00元 | 工程造价: | ***.82元 |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1250米 |
| 计划文号: | 2411-370214-04-01-611234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
| 建设单位: | 青岛红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 |
| 代建单位: |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 招标单位: | 青岛红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单位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569-95号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中环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 |
|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 2411-370214-04-01-611234 | 房地产产权人: |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
| 监督部门: | 青岛市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532-87763176 |
| 监督部门地址: | 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203号 |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 qdcyzbb@126.com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 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55500平方米;城市主干路。项目西起聚贤桥路,东至海月路,长约1250m,道路规划红线宽度30m,北侧绿化带宽0-10m,南侧绿化带宽1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管线、景观绿化、交通设施及附属工程等内容。 2.招标内容:(1)设计招标内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总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2)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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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2.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2.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1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1.2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1.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1.4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1.5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项目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2.设计、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2.1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职称证未体现专业的,应同时提供毕业证书);2.2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1、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的协议,协议中须明确主牵头人,约定联合体各方的分工;2、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身份或与其他联合体联合参加本工程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 |||||||||||||||||||||
| 七 、评标办法 | |||||||||||||||||||||
| 综合评估法 |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五年度必须提供一项同类工程经验(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参加投标上五年度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3、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在资格审查打分或资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4、投标人同类工程界定: 4.1单项合同额195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项目; 4.2单项合同额7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类工程界定: 5.1单项合同额195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项目; 5.2单项合同额14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的监理项目; 5.3单项合同额7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 十 、投标文件递交 | |||||||||||||||||||||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 |||||||||||||||||||||
|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开标地点: | 青岛市城阳区文阳路675号城阳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B区 【第一开标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4-12-26 09:30 | ||||||||||||||||||
| 十二 、其他 |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 2、异议受理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hjzjhy@126.com,传真:/,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569-95号 | |||||||||||||||||||||
|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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