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临沂市兰山区长春路与温凉河路交汇处西南砂堆一宗再次拍卖临沂市兰山区长春路与温凉河路交汇处西南砂堆一宗再次拍卖
【招标公告】临沂市兰山区长春路与温凉河路交汇处西南砂堆一宗再次拍卖临沂市兰山区长春路与温凉河路交汇处西南砂堆一宗再次拍卖: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临沂市 | 采购单位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临沂华浩拍卖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临沂市兰山区长春路与温凉河路交汇处西南砂堆一宗再次拍卖临沂市兰山区长春路与温凉河路交汇处西南砂堆一宗再次拍卖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拍卖公告 我公司定于2024年12月19日上午11时00分按标的现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依法公开拍卖:存放于临沂市兰山区长春路与温凉河路交汇处西南砂堆一宗。 窗体顶端 一、标的概况 起拍价:312,644.00元 竞买保证金:80,000.00元 重量:约25800.80吨 窗体底端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物存放地公开展示,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三、标的图片 四、竞买手续办理 有意竞买者,请在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并于2024年12月18日16时前持报名资料到临沂华浩拍卖有限公司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章、法人代表章),并请于2024年12月18日16时之前将竞买保证金80000.00元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本项目拍卖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号,竞买人网上办理成功后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有意竞买者必须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不接受现金)缴纳竞买保证金,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而影响竞拍的责任自负)。汇款人与竞买人必须相同,否则委托人和拍卖人一律不确认其竞买资格。拍卖成交后,未中标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退还。 五、特别声明 1、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工作日日内向我公司支付全部拍卖成交价款、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及拍卖佣金,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 2、我公司提供的数量为评估报告所载数量,仅供竞买人参考,实际数量以过磅称重为准。最终成交价按照实际数量×单价计算(单价=拍卖成交价÷评估报告所载数量)。 3、拍卖标的物以实际现状拍卖。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砂土方量、砂土杂质含量、质量等级、瑕疵等现实状况。竞买人承诺自行勘察、看样,进行全面了解和分析判断,其判断结论如何不影响本次拍卖结果;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后,将视为已实地查勘并认可和接受标的现状和瑕疵(包括隐性瑕疵),竞买人承诺对自己竞买行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因砂土含杂质过多等因素提出悔拍、要求退款的,我公司及委托人一律不接受。 4、当运输的实际数量超过评估报告提供的数量时,每多拉一车,拍卖公司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价款,以买受人的名义交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当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后,仍有剩余砂土时,委托方将停止交付,并对超出的部分再次进行公开拍卖。买受人可以再次参与竞买。 5、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手续之前必须仔细查勘拍卖标的,一旦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接受并认可标的已知或未知的一切瑕疵,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悔拍或拒付拍卖成交价款。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悔拍后委托方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租。 7、本次拍卖,委托方、拍卖公司不提供成交价款发票或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 六、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拍卖的事项如有变更,我公司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公司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红星国际广场7号楼307室 临沂华浩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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