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A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电梯供货及安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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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济南市 | 采购单位 | 济南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A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电梯供货及安装合同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A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电梯供货及安装合同
发布日期:2024-12-26
发布日期:2024-12-26
| 合同名称 | 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A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电梯供货及安装合同 | 发包人 | 济南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承包人 |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合同工期 | 120 |
| 合同价款 | ***元 | 合同规模 | 225528.05㎡元/㎡ |
| 工程项目地点 | 凤凰路以西,开拓路以东,新泺大街以南,舜风路以北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4-12-27 |
| 质量标准 | 满足国家标准,通过质监局验收 | 合同生效时间 | 2024年12月30日 |
| 违约责任 | 详见合同条款,15. 1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货(本合同第16款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在卖方同意支付核定损失额的条件下,买方将同意延长合同交货期。核定损失额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设备金额的0.3‰计算,但是,核定损失额的支付不得超过迟交设备部分合同金额的5%。如果卖方在达到核定损失额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因卖方违约而终止合同,且卖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迟交核定损失金额并赔偿由此而导致的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 履约担保 | 无 |
| 解决争议的办法 |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通过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 支付担保 | 银行保函 |
| 其他内容 | 详见合同条款 | 备注 | 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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