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山东区域(安丘、昌邑项目)2025年度活性炭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潍坊市
发布日期:202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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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潍坊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泰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山东区域(安丘、昌邑项目)2025年度活性炭集中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山东区域(安丘、昌邑项目)2025 年度活性炭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TD-ZB-2025-02)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潍坊市
一、招标条件
本山东区域(安丘、昌邑项目)2025年度活性炭集中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上海泰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山东区域(安丘、昌邑项目)2025年度活性炭集中采购,活性炭预估量共约270
吨,其中安丘项目煤质活性炭150吨,椰壳活性炭20吨,昌邑项目煤质活性炭100吨(仅
为预估、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使用量,也不接受任何基于用量的价格调
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东区域(安丘、昌邑项目)2025 年度活性炭集中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东区域(安丘、昌邑项目)2025年度活性炭集中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营业
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要求和履行合同全部内容的法定资质、许可及服务能力;
1.3投标人必须为活性炭生产厂商,需提供已审批通过的环境影响批复文件或项目立项批复
文件。
2. 财务要求:
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被监管状态、
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或清算,其资产或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查封、冻结或财务其他强制措施
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财务状
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投标人提供资料并自行承诺);
2.2投标人应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扫描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投标截止
时间前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至少具有1个活性炭供货业绩,并提供对应合同不少
于2次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包括不限于合同首页、
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同一客户签订多个
合同的,按一个有效业绩认定);
4.投标企业在以下网站不存在失信行为(需提供以下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以
投标人所属省份税务局查询记录为准),(评审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情况进行复
查,查询结果如与投标人提交的查询结果不一致,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安全生产要求
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及环保事故的发生。(投标人自行承诺);
6.具有下列之一的,限制期内禁止参加(以招标人提供的限制名单为准);
6.1列入泰达控股公司及其下属单位投标人黑名单或履约评价评为不合格投标人在限制期
内的;
6.2前期招标投标过程中有违规或不良行为的,如围标串标、提供或发布虚假信息或资料、
中标后不按要求及时签署合同等行为的;
7.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
文件);
8. 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需由法定代
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其他要求
10.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的“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评审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情况进行复查,查询结
果如与投标人提交的查询结果不一致,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0.2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10.3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提供的一切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果投标人提供虚
假的资料和信息,投标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投标人的投标
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0.4招标人有权组织对投标人实施考察,如在评标结束后,招标人经现场实地核查后发现
中标候选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有关资格要求的,或其实际生产能力、财务信息、相关业绩等
情况与其投标文件内容严重不符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1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1月17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1)本项目为网上参与,网上获取请投标人发送主题为“TDSZ-2025-ZB077+
公司名称”的邮件至此邮箱:1139084651@qq.com。 邮件内容为: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文件费汇款底单(按要求电汇)、邮件正文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司地址。(2)招标文
件售价为300元/本。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汇款信息:单位名称:天
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宏达支行,银行账户:
12001835200050001256。(提示:对公账户转账:汇款时备注“TDSZ-2025-ZB077 文件费”
私人账户转账:汇款时备注“单位全称ZB077文件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4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9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4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9层开标室1
七、其他
1.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4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9层
递交方式:现场或邮寄(纸质及电子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接收人:***
注邮寄递交的,快递外包装至少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未按要求注明的,
采购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以代理公司联系人实际签收快递为准,逾期邮寄视为
放弃投标。
2.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内部监管部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内部监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泰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天元中路126号新城发展中心1栋11楼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9层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13908465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姒鸵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敦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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