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潍坊市奎文区公务车辆租赁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包一:小型车辆租赁)入围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潍坊市 发布日期:2025-01-11

【招标结果】潍坊市奎文区公务车辆租赁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包一:小型车辆租赁)入围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潍坊市 采购单位 潍坊市奎文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汇港(山东)房地产评估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潍坊市奎文区公务车辆租赁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框架协议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潍坊同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潍坊市知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潍坊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潍坊市奎文区公务车辆租赁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包一:小型车辆 租赁)入围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ZFCG-KW-2024-0053)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小型车辆租赁: 中标人:潍坊同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其他类型中标价:详见结果公告 中标人:潍坊市知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其他类型中标价:详见结果公告 中标人:潍坊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其他类型中标价:详见结果公告 忽 二、其他: 一、项目编号:SDGP370705000202402000075(进场交易编号:ZFCG-KW- 2024-0053) 二、项目名称:潍坊市奎文区公务车辆租赁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框架协议采购 三、入围信息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入围金额 车辆价值 日租 (元/天)月租 (元/月)半年租 (元/半年)年租 (元/年) 潍坊同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潍坊市奎文区潍州路616甲号内1号楼A905 小型车 15万-18万(含)200.00 4000.00 24000.00 46000.00 商务车 15万-20万(含)300.00 5000.00 27000.00 50000.00 潍坊市知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豪德光彩贸易广场B4-1- 1南区中心街3号小型车 15万-18万(含)200.00 5500.00 33000.00 60000.00 商务车 15万-20万(含)260.00 7500.00 40000.00 70000.00 潍坊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潍坊市奎文区健康东街529号小型车 15万-18万(含)280.00 5700.00 34000.00 68000.00 商务车 15万-20万(含)380.00 8100.00 48200.00 96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潍坊市奎文区公务车辆租赁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包一:小 型车辆租赁)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详见附件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兆喜、李青春、张安文、付文信、张瑞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按 5000.0 元/家缴纳。 收费金额:1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小组评审结果:潍坊同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85.37(84.37、96.37、99. 37、62.37、84.37)、潍坊市知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83.30(81.10、87.10、89 10、77.10、82.10)、潍坊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82.85(75.85、87.85、88. 85、78.85、82.85)、潍坊鑫润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79.42(79.02、89.02、 91.02、61.02、77.02)、潍坊浩迈汽车运输有限公司77.52(82.12、91.12、8 5.12、55.12、74.12)、潍坊联运有限责任公司77.06(73.66、88.66、88.66 58.66、75.66)、潍坊途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76.60(75.00、91.00、90.00 55.00、72.00)、潍坊驰铭汽车服务有限公司76.39(76.19、88.19、88.19 56.19、73.19)、潍坊浩博汽车科技有限公司74.48(71.88、78.88、84.88 60.88、75.88)、潍坊瑞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69.70(70.70、76.70、85.70 47.70、67.70) 2、未入围(成交)供应商的未入围(成交)原因: (1)潍坊鑫润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因价格、技 术、商务部分评审因素不占优势,汇总得分较低)); (2)潍坊浩迈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因价格、技术、 商务部分评审因素不占优势,汇总得分较低)); (3)潍坊联运有限责任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因价格、技术、商务 部分评审因素不占优势,汇总得分较低)); (4)潍坊途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因技术、商务部 分评审因素不占优势,汇总得分较低)); (5)潍坊驰铭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因价格、技术、 商务部分评审因素不占优势,汇总得分较低)); (6)潍坊浩博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因价格、技术、 商务部分评审因素不占优势,汇总得分较低)); (7)潍坊瑞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因价格、技术、 商务部分评审因素不占优势,汇总得分较低))。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潍坊市奎文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91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汇港(山东)房地产评估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健康东街7299号华天国际大厦5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0536-8056677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潍坊市奎文区贴政局。 云、联系方式 招标人:潍坊市奎文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呈: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019号 联系人:高科长 电 话:0536-823513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汇港(山东)房地产二沾咨询集团有阻公司 地 址:潍坊市健康东街7299号华天国际大厦σ镂 联系人: *** 电 话: 0536-8005677 电子邮件: sdhuigang@163.cc~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日负责人):染夙咏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坛代左机构: (盖章) 主要标的信息 包一(小型客车租赁服务机构) 一、服务范围 根据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政策要求和精神,为保障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奎文 区公务车辆租赁服务需要,潍坊市奎文区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参改单位 在潍坊市奎文区所辖区域内有小型客车租赁服务需求时,可从入围供应商中选择使用, 用于会议用车、专项用车等公务需求。由使用单位自行选择服务机构,根据入围单位的服务情况 ,服务期间不达标者取消其入围资格,终止合同。采购人不保证成交企业均能形成业务量,不保 证形成平均业务量,具体业务量采购人有权依据车辆服务任务及入围公司的服务状况、服务质量 自主分配,风险由入围单位承担。 二、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 1、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用户的利益, 全面履行投标承诺,杜绝不正当竟争行为,加强管理,积极开展业务,优先服务用户,确保服务 质量,圆满完成车辆租赁服务工作。 2、 车 辆 要 求 轿 车 价 值 ( 以 原 购 车 价 为 准 ) 15- 18万 元 ( 含 ) 商 务 车 价 值 ( 以 原 购 车 价 为 准 ) 15- 20万元(含)。优先使用国产自主品牌,不得提供进口或豪华车型。(注:本次所提供车辆为初 次注册登记日期不超过5年的车辆) 3、供应商应提供自有或其法人具有车辆证明材料(车辆所有权归供应商或其法人完全拥有) , 响应文件中应附有2024年期间(含)及以前由所属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供应商或其 法人自有车辆证明(加盖所属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该证明应包含车辆 数量及其品牌型号、车牌号码、登记日期等信息;响应文件中应附有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复 印件。 4、供应商必须承诺:入围后,其为用户提供的服务车辆系已购买以下车险的车辆:即机动 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00万元以上)、机动车损失保 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含驾驶人和乘客)、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不计免赔率险、自燃 险、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及符合营运车辆要求的其他保险险种。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服 务车辆保单原件及复印件。 5、供应商须具有专门设立的服务团队,并配备专人负责受理服务期间相关咨询、业务分办、 项目疑议及服务投诉等事宜。 6、供应商应在随车的服务监督卡上公示服务监督、投诉电话号码或互联网网址等有效联系方 式:服务监督电话应24小时有人值班,有固定营业场所。应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对用户的意见和 投诉应当详细记录,认真查证,妥善处理,应2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用户。租赁车辆归还时 ,应当收集承租人的服务监督书面意见。 7、供应商具有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和管理措施。经营场所、车辆等设备设施应符 合国家安全生产规定要求,服务人员能够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规范操作,并具备处理突发情 况的能力。 8、车辆外观内饰保持完好整洁 1)车辆外观无明显损伤、缺陷和污物。 2)车辆原配设施齐全完好,附加设施装配完好。 3)车内整洁,无异味、无污渍,进行了消毒处理。 4)行李箱内物件有序就位,无杂物、无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5)发动机机舱清洁,无明显油腻和污物。 9、如车辆租赁期间,出现机械故障或异常等情况,无法正常行驶,供应商应及时提供救援服 务,同时必须提供同档次的替换车辆,以保障用户用车服务。供应商应当在收到用户求救信息后及 时到达救援现场并提供免费救援服务。 10、在租赁合同期内,供应商须对租赁车辆定期及时进行车辆整备。车辆整备的基本内容是 全面检查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必要的调试、紧定、润滑、清洁,补充发动机燃油、润滑油、冷 却液和其他油、液,清点和备齐随车附件、工具、行车牌证,使车辆恢复完好的待租状态。 11、如用户需要,可推荐资质良好的第三方司机服务,但不得以任何形式捆绑销售司机服务 12、对于各种租赁车辆,如用户需要,租赁车辆应加装卫星定位装置并为用户提供卫星定位 数据管理支持且能做到为用户保密。 13、如符合现行政策及用户需求,可优先提供新能源车(限于纯电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车 、燃料电池汽车)租赁服务。 14、供应商应选派具各相应资质且安全技术性能良好的车辆提供租赁服务。用车期间,保持 服务车辆的良好车况,在车辆达到规定的里程或时限需要技术维护保养时,应及时召回进行有效 维护并提供同档次的替换车。 维修及技术维护保养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需临时调换车辆(但不允许转包)须征得用 户同意。 15、应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严格履行《山东省公务车辆租赁服务承诺书》。 16、供应商在特定时间内对社会举办的优惠活动,用户有权参加其优惠活动并享受其优惠政 策;设施设备、服务质量等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 量。 17、入围后,应按承诺的险种及保额投保,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用户承租的车辆发生保险 事故时,由入围供应商负责索赔事宜,并承担相应法律贲任。 18、入围后,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预约电话、投诉电话等发生变化 时,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出现不能联系到入围供应商的情况所造 成的影响由入围供应商承担。 19、入围供应商应保证各项设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应向用户提供技术性能 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其中,车辆钥匙、 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及灭火器、备胎、故障警示牌是随车必备物品。如设备、设施发生足 以影响服务能力的重大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用户,用户根据实际情况决 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 20、投标报价为裸车租赁费用,不含司机及租赁期间发生的燃料费、停车费、过桥费、过路 费等费用。租赁期间发生的燃料费、停车费、过桥费、过路费等费用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由用户 和入围供应商协商确定。 2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征集文件中所提出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的响应和承诺; 2)详细说明实现上述目标的具体措施,如质量管理体系、管理措施及相关管理制度等; 3)提供车辆服务的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 4)服务团队人员配备、职责分工情况; 5)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各项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及根据自身情况供应商可提 供的其他优惠服务承诺,必须真实可靠、具体可行。 三、服务时间:框架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为1年,可根据采购人需求续签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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